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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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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t 1901
严复致严璩信札
Lot 1901 |
收藏拍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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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北京时间
2022年06月27日 开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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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描述
材质:纸本
尺寸:13×23cm
著录:《严复全集》卷八,福建教育出版社,2014年,P439。
拍品描述:1911年写本1通2页提要:此函据《严复全集》应为1911年3月9日严复致长子严璩函,交代福州大清银行到期存单事宜。严璩(1874-1942),字伯玉,福建侯官人。严复长子。早年游学英国,回国后历任清政府广东省电政监督、驻法国使馆参赞,北洋政府财政部参事、公债司司长、财政部次长、全国盐务署署长兼盐务稽查总所总办,南京政府财政部次长、司法部总务司司长等职。学有家传,通晓英国正统学派的经典文献及英、法语,工诗善书,曾与林纾合作翻译《伊索寓言》等外国小说,有《越南视察报告》等传世。释文:再者前存福州大清银行四千零柒拾五两七钱九分五厘,系于三月初一日到期。兹特双挂号寄去,届时可向收息。至换单与否,须问本年闰月如何计算。若仍以到明年三月初一为一年计息,颇不合算也。再者吾今年夏间京事料理清楚,极想回闽一行,其时或有用财之处。故此款即不换单,但浮寄该行亦无不可,惟是事势难预定耳。汝代我斟酌办理,回信告我何如。又及。lot1901-Lot1913为严群旧藏天时人事两不可知:严复稀见信札一瞥文/姜楠(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严复,作为第一批“开眼看世界”的中国人,在近代中国历史上,地位最为特殊。他不但学贯中西,而且对中国思想文化发展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严几道于学无所不窥,将科学、宗教与伦理加以会通,以典雅桐城古文翻译西方新知,“绎新籀古折以中”。更为重要的是,严复对中西文化的思考,成为中国现代思想的重要源头,就促成中国从传统到现代之转型而言,他可谓中国近代启蒙之先驱。晚清民国以来,中国思想史上的重要人物,少有不受严复影响者。蔡元培读《天演论》,有“豁然拨云雾而睹青天”之悟。梁启超称严复“在中学、西学皆为我国第一流人物”。在江南水师学堂求学的鲁迅,把“物竞”“天择”一口气读下去,遥想“坐在书房”的赫胥黎。***在《新青年》发表《青春》一文,写下鼓舞人心的句子:“青春之国民与白首之国民遇,白首者必败,此殆天演之公例,莫或能逃者矣”。远在皖南山谷中的胡适,以“适”为名,亦从《天演论》“适者生存”而来。2022年嘉德春拍即将面世一组严复信札,颇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处在中西文化接轨之关键时刻的严复。这组信札共十二通,皆为家书,其中九通在《严复全集》有著录。过往百年,战乱频仍,文化世家少有稳定者,家书丢失、散佚,亦为常事,因此,今年嘉德春拍重见严复手泽的契机,尤其值得珍惜。嘉德春拍面世的这批严复信札颇有收藏价值,分别写给外甥女何纫兰、四女儿严顼和长子严璩,其中给何纫兰的最多。何纫兰是严复大妹的女儿,其父何心川乃严复在马尾船政学堂和留学英国的同学,其母早逝,故从小在严复家长大。严复曾在信中向何纫兰提及:“吾年日老,姊妹所出只汝一人,故于汝身更加怜爱,较之子女有过无逊。”由于公事繁忙,南北奔走,舅甥二人不能经常见面,因此通信颇多。何纫兰天资聪颖,勤奋好学,可谓严复最疼爱的晚辈之一,两人的书信往来对严复而言不啻重要的精神寄托。而书信内容除家事外,还包括对卫生之道、女子教育、北大关停、个人阅读趣味变化乃至名流交往等事的记录与描述,面对这些信札,我们仿佛看到一个更生动的严复,也似乎再次认识了中国近代启蒙第一人。2022嘉德春拍共上拍严复致何纫兰信札9通,现依书信落款时间顺序择要介绍。lot1903号拍品1通2页,写于1906年12月6日,当时严复为复旦公学及上海女学事,前一日刚由上海抵达南京。信中记录了与两江总督端方会面的情形。“(端午桥)以宾师之礼相推挹,外貌极客气,又下帖请我明午在渠处同饭。此近来督抚待虚名人通法,不足称异。”席间,严复按计划提及两事,“一是复旦公学须得彼提倡,肯助开头及后此常年经费,吾乃肯为彼中校长;又力劝此老兴办上海女学,有完全国粹教育者。”从此信所记看,端方于此二事“皆乐从,且云为费有限,总可出力云云”。可以看出,严复此行意在推动女学(“发此宏愿,为女界出一臂之力”),而且所念十分具体:“他日事成,吾但愿充一国文教员,每日两小时足矣。至于校政,须得聪明强干又正派女人相助为理,不识儿朋友中有此人否?”在信之末尾,严复甚至列出了七条“开校宗旨”,涉及学校规模、校舍地点、课程设计、教师选聘、学生资格,乃至学费、住宿费等细节。结合lot1904号拍品,更可一窥严复对女子教育的良苦用心。此信写于1907年1月30日,严复时任安徽高等学堂监督。信札1通5页,书于红格花边信笺纸,全信七百多字,仅结尾一百多字见于著录(以目前所见收录书信较全、出版时间较近的福建教育出版社《严复书信集》为主要参考标准)。此信大部分篇幅都聚焦一封含“狎亵之词”的匿名信。严复先引孔子语“不曰坚乎?磨而不磷;不曰白乎?涅而不缁”,建议“团撕摧烧,付之一笑可耳”,随后发表了一段即使今天看来亦颇为先进的男女平等论,值得一读。严复的女性观在lot1905号拍品中显示得更为清晰,此信写于1908年10月17日,是学界给予较多关注的一封家书。信中严复表达了对吕碧城的深切理解,还手录了两阙吕词—这两首词未曾见于著录。吕碧城比严复小近三十岁,堪称近代中国女性一个奇峰突起的多彩传奇:她是中国最早一批可见记载的报社女性编辑;年方双十参与开办北洋女子公学,先任教习,后任校长;与秋瑾相知甚厚,两人被世人并称“女子双侠”,秋瑾遇难后,吕碧城赴杭州拜祭;袁氏当国,任总统府秘书;任上海《时报》特约记者期间因投资西商开办的贸易公司而迅速致富;吕氏一生最为人称道者乃被视作中国近代以降最出色的女词人,“足与易安俯仰千秋,相识而笑”。关于她“美艳非常”的记载与追忆,不仅见诸时人笔端,甚至《观无量寿佛经释论》这类宗教著述的作序者都为之津津乐道。和古往今来不少才女类似,吕碧城终身未婚。严复通过《大公报》创始人英华与吕碧城相识后,两人经常通信、见面,严复对吕氏非常欣赏,曾介绍何纫兰给吕碧城,甚至代替外甥女致书吕氏。这封信除了表达对吕碧城的激赏之意外(“极喜学问,尤爱笔墨。若以现时所就而论,自是难得。”)更显示了严复对吕氏婚事的关切:“碧城心高意傲,举所见男女,无一当其意者。”“吾常劝其不必用功,早觅佳对。渠意深不谓然,大有立志不嫁以终其身之意,甚可叹也。”值得注意的是,严复对吕碧城在婚姻问题上的个人选择抱持的态度固然有遗憾,但并非责备,而更多是深深的理解。正是出于难得的同理心,严复才能看出吕碧城“心虽孤高,却跳不出一情字范围”,也能懂得她“此时此情尚无所属耳”的心态。因此,当我们展读严复手录的两阙吕词,于诗词本身的蕴藉风流之外,尚能感受到严复的通达与包容,同时也更加理解他对女子教育问题的关注原因:一方面严复亲自处理何纫兰的教育问题,另一方面,他也看到吕碧城展现出的过人才学。何纫兰和吕碧城实为促使严复积极提倡女子教育的两位不凡女子,正如严复给何纫兰信(1906年11月29日)中所言:“极承甥以图立完全女学见勖……虽然一息尚存,不容稍懈,当为吾儿勉成盛业。”“事若果成,皆吾甥之功也。”Lot1906号拍品亦未见著录,年份不详。信中多为生活细节,严复询问何纫兰病情,并报告为她买手套、买斗篷、买袜子的详情。严复请何纫兰“千万千万回信,数语已足,不可勉强作长函,切嘱不尽欲言”,为此他甚至把“信壳先写好寄去”,只为“省儿费事也”,足见爱甥情切。通览严复与何纫兰从1902年到1912年的信件,可发现十年间何纫兰前后共经历了小产、肝气之病、疫痢、肝风胃痛、胃气等病症,严复每每询问其身体状况时,都会用“殊令我悬悬”、“吾极悬悬”“甚念甚念”等语,这些信中的关心和安慰,展现了严复的家庭伦理观念。晚年严复多倾向于中国传统文化,对于传统中国家庭伦理中的“亲情”更加重视。严复的老年心境,在lot1910号拍品中可见一端。此信写于1910年,文字令人唏嘘:“雨后春阴,令人闷损。回忆汝在吾旁,论诗说赋,小儿女灯前戏笑,老人时一破颜,此境何可多得?”随后一句在现存著录中不曾见:“夫已只想不相苦。”严复早年便患有咳喘、泄泻及筋跳等病,“往往半夜咳醒,坐待天明”,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状况江河日下,当人生接近老病交加的花甲之年,更感孤寂,特别是这一年伴其左右的江莺娘突然精神病发,延宕数月,两人多次“大相冲突”,难免生出“自家暗想,真天下第一可怜人也”之感,无怪乎此时严复倍加想念其乐融融的天伦之乐。另一方面,病痛的折磨令严复苦不堪言,为了止痛,严复不得不重用“药膏”,兼用吗啡。lot1911号信札未出版,除了起首“药膏”二字外,笔墨所及,更多是对何纫兰小词的褒扬:“语语上乘,使老舅惊叹。吾儿为绝世聪明,读书种子,眼光到此,虽渔洋秋谷复生亦当惊媿其言,以为望尘不及。此乃美术家正法眼,藏无数名士才子,竭毕生精力所做不到者,不知吾儿何以一往破的如此。凡此实非舅氏谀词,但吾儿近能及此……”,赞赏之情,溢于言表。拍品lot1907号和lot1908号均写于1912年,从表面上看,两信内容多为询问何纫兰病情,表达“殊深惦系”之情。读到“吾儿千祈自爱,新迁室阳光较多,夜间寒暖如何?被褥留神,勿令受冻,切切”,严复的细心与体贴,令人感慨。严复也分享了自己的“卫生之道”:“惟是体气之事,不宜仅恃医药,恃医药者医药将有时而穷。惟此后谨于起居饮食之间期之以渐,勿谓害小而为之,害不积累不足以伤生。勿谓益小而不为,益不集无由以致健。勿嗜爽口之食,必节必精,勿纵目前之欲而贻来日之病,卫生之道如是而已。”值得注意的是,两函几乎都没有正面描述当年严复面临的“北大关停”风波。1912年5月1日,教育总长蔡元培呈大总统任命严复为北京大学校长。5月3日,袁世凯准京师大学堂更名为北京大学校。总监督改为校长。5月4日,严复就任北京大学校长职。7月7日教育部以经费困难,“学生之班级虽增,陶植之成绩未善,政体既变,各方对大学校咸有不满之意”,遂有停办大学校之议。6月,严复草拟《上大总统和教育部书》,克服了财政部发出减薪命令后在教员中引起的混乱。随后,起草了教育史上著名的《论北京大学不可停办说帖》和《分科大学改良办法说帖》,阐述了北京大学不可解散的原由及具体的改良办法,使北大免于被解散的命运。明乎此背景,再看信中如下文句,感受则大有不同:“日来急欲到津,一看吾儿开刮后体中何若,不幸因校中借款未定,不能成行。明日英公使约午餐晤谈,成否在此一举。若仍不成,则止能咨呈政府,请其另筹矣。”“昨戈叔归,言儿精神尚是疲惫,未能起坐。吾心极悬悬,不知这两日可觉健朗。”同样,我们也更能理解严复的心情:“日来抚境感遇,秋不胜悲,又不欲以落寞无聊之词来溷新愈人视听,中情抑郁,殆不能堪。恨不能摒弃一切即行到津,而校事待理,……此事一星期内不知能了结否,真是令人不耐也。”真乃老境迫人,不任劳顿。事实上,1912年10月7日,严复即辞去北京大学校长职务。作为首任北京大学校长,严复的办学目标是向世界一流大学看齐,在办学方针上他主张尊重多样,兼收并蓄,广纳众流,开启蔡元培办学思想之先河,而课程设置,也体现了办学思想的开放性。但是,和在安徽高等学堂、复旦公学一样,严复主持北大校政的时间也不长,来去匆匆,历尽坎坷。这种经历在某种程度上折射出中国社会环境的复杂及近代教育救国之路的曲折与艰难,桑榆晚景之际,严复逐渐失去往日的锋芒与锐气,给何纫兰的信札,字里行间透露出辛酸与无奈。春拍最晚一封给何纫兰的信写于1913年。见于著录的约一百字,拍品lot1909号信札一页共计四百字。此时严复已至花甲,“读李太白集,极有神会”,何纫兰出门,他颇为想念,“乃同丧家之狗、失乳之婴”,难得外甥女“处处想到老舅”,衣食用度,皆照顾周到。信末,严复还引用了孟浩然的诗,语气诙谐,读之温暖。除了给外甥女何纫兰的几通信札外,嘉德今春上拍的严复家书中有一件颇为别致,值得关注,此为lot1912号拍品,是严复致四小姐的明信片,寄自上海,收件地址是“北京东四汪芝麻〇〇七号”。“四小姐”者,乃严复四女儿严顼。严顼生于1908年,建国后供职上海医学化验所。明信片正反两面,满纸都在劝“四哥”(即严顼)“优游晦豫”:“四哥年末用功太过,须知少年用功本甚佳事,但若为此转至体力受伤便是愚事。”这些文字应写于1919年8月,小小一张明信片展现了严复为人父的慈祥与宽容。这位四小姐日后“用功太过”还是“优游晦豫”?1921年严复逝世时,严顼仅14岁,就已通英语、法语,随后又自修德、俄、日各国文字。后随母亲迁居上海,严顼自学研修药物化学,成为化验所的工作骨干。据科学家叶学勇教授回忆,他的指导老师严顼是位血液专家,治学严谨,观察精细,是一位名符其实的“严老师”。不幸的是,***期间严顼与大姐严瑸一起自杀。嘉德春拍的严复信札还有两通(lot1901号、lot1902号)是致长子严璩的,分别写于1911年和1905年,前者部分见于著录。严璩(1874-1942),字伯玉,乳名阿璋,严复发妻王氏出。早年游学英国,1909年任福建财政监理,民国后历任北洋政府长芦盐运史、财政部长次长等职。1905年2月,严复自伦敦抵巴黎,住在严璩处,后严璩奉差越南,查检商务及人头税等事,7月由西贡发来两函,谈回国后打算,此信应为严复的回信。信中劝严璩改变计划,父亲语重心长地对儿子说:“吾非望汝媚世阿俗,然亦甚不愿吾儿为无谓之忤俗。”有些“非父子见面时不能细谈”之事,严复也一并加以提醒。随后严复花了相当多的笔墨谈家事,亲戚关系、开销用度,语气和致信女儿、外甥女时有所不同,可以感到严复是把严璩当作共同承担家庭与社会责任的成年人看待的。1911年的信主要谈即将到期的一笔资金,即“前存福州大清银行四千零柒拾五两七钱九分五厘”,从信中叮咛和商恳的口气可以看出,严复信任长子,同时,对经济事务也十分熟悉。2022嘉德春拍这组严复信札,再次拉近了这位中国近代启蒙思想家、翻译家、教育家和吾等普通人的距离,所谓“娱桑榆、慰迟暮者,亦赖汝而已矣”(致何纫兰),抚慰晚年严复心灵者,归根结底还是家人亲情,正如给严璩信中所言:“吾年力就衰,于儿曹甚以团聚为乐,天时人事两不可知。”另一方面,这组严复信札也拉近了晚清民初与我们所处时代的距离。在朴素家书的字里行间,我们看到社会变革中人的命运,也看到严复的回应:全盘西化和抵制外来文化,都是偏执一端的狭隘心态,严复对古今中外的文化始终抱着一种理性的、开放接纳的心态。有学者说,严复最吸引人的,是其独立思考、追求真理的无畏勇气和执着精神。的确,即使在晚年,严复仍具备开放的胸襟,对中国旧学带着更多的温情和敬意,他无疑是一位理性的爱国者。此外,这组拍品具备极高的审美价值。细品嘉德春拍这组严复信札的翰墨之韵,也更能体会严复书法宽博端庄、雍容渊雅、超然洒脱、蕴藉高华的君子高怀。信笺上的手迹于大气中透出空灵,于俊雅中时见逸趣,书法造诣令人叹服。事实上,严复经常通过书信指导何纫兰的书法习字,还亲自购买字帖送给何纫兰,希望其勤加练习,有所进步。至于严复自己,则不囿于时风,碑帖双修。据说,严复的临帖生涯持久,一直坚持到晚年。临摹也不限于原帖样式,单临《书谱》的作品就有很多不同形式。除了临摹,严复在创作上楷行草皆有,行楷清雅,北碑楷书厚重,大草飞动绵亘。就现存严复作品看,其书法在当时就很受欢迎,很多作品是应亲朋的请求而作。万里烟尘,经年烽火,家书常断。2022嘉德春拍这组难得一见的严复信札,在这个特殊的春天,让我们于端雅从容的墨痕中读到自己,读到时代。往事分明,光阴一瞬,引严复在家书中给长子的一语作结:“一切努力自重。”
参考文献:1.孙应祥.严复年谱[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082.马勇,徐超编.严复书信集[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22.043.黄克武.笔醒山河:中国近代启蒙人严复[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034.皮后锋.严复的教育生涯[J].史学月刊,2000(01):54-62.5.王柯柯.从严复与外甥女何纫兰的交往看严复的晚年思想[J].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18(01):20-22+31.6.秦燕春.但赏美文,何必穿凿—严复、吕碧城师生情[J].书屋,2012(12):80-85.7.薛菁.严复与吕碧城的师友情—兼及严复女子教育思想的形成[J].闽都文化,2015(02):9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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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竞投标的可通过物流或者本人自提,物流费由买家自理。
总则
第一条规则制定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法律及本公司章程,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
第二条名词解释
本规则各条款内,
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一)“本公司”指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二)“本公司住所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1号嘉德艺术中心办公区三层以及日后可能变更之工商注册地址。
(三)“委托人”指委托本公司拍卖本规则规定范围内拍卖标的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规则中,除非另有说明或根据文义特殊需要,委托人均包括委托人的代理人。
(四)“竞买人”指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在本公司登记并办理了必要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参加竞买拍卖标的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或对竞买人的资格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或资格。本规则中,除非另有说明或根据文义特殊需要,竞买人均包括竞买人的代理人。
(五)“买受人”指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但是,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在相关法律和本公司规定时间内成功行使国家优先购买权的情形除外,在此情形下该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为买受人。
(六)“拍卖标的”指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委托本公司进行拍卖的物品。
(七)“拍卖日”指在某次拍卖活动中,本公司公布的正式开始进行拍卖交易之日。若公布的开始日期与开始拍卖活动的实际日期不一致,则以拍卖活动实际开始之日为准。
(八)“拍卖成交日”指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拍卖师以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任何拍卖标的达成交易的日期。
(九)“落槌价”指拍卖师落槌决定或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将拍卖标的售予买受人的价格。
(十)“出售收益”指支付委托人的款项净额,该净额为落槌价减去按比率计算的佣金、税费、各项费用以及委托人应支付本公司的其他款项后的余额。
(十一)“购买价款”指买受人因购买拍卖标的而应支付的包括落槌价、全部佣金以及应由买受人支付的各项费用的总和。
(十二)“各项费用”指本公司对拍卖标的进行保险、制作拍卖标的图录及其他形式的宣传品、包装、运输、存储、保管、汇款等所收取的费用,以及依据相关法律或本规则规定而收取的其他费用。
(十三)“保留价”指委托人提出并与本公司在委托拍卖合同中确定的或委托人授权本公司确定的拍卖标的最低售价。
(十四)“参考价”指在拍卖标的图录或其他介绍说明文字中标明的拍卖标的估计售价。参考价在拍卖日前较早时间估定,并非确定之售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五)“保管费”指委托人、买受人按本规则规定应向本公司支付的保管费用,现行收费标准为每日按保留价(无保留价的按约定保险金额)的万分之三收取。(十六)“网络平台”指本公司为线上线下拍卖活动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官网及APP等平台。拍卖师可以在网络平台在线主持,也可通过网络平台的预设拍卖程序、文字、语言或动画等方式主持。
(十七)“网络账户”指竞买人在本公司网络平台注册后,依据其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产生的竞买人独立网络账户。
(十八)“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权机构所制定并不时修正之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公司具有合法的拍卖经营主体资格。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凡参加本公司组织、开展的文物、艺术品等收藏品拍卖活动的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均视为同意且应遵守本规则的内容。本公司有权决定为特定拍卖场次或拍卖标的提供同步拍卖服务,委托人认可本公司《同步拍卖规则》之规定,任何通过本公司网络平台在本公司举办的线下拍卖活动中参加竞买的竞买人,须同时遵守本公司现行有效的《同步拍卖规则》。
第四条特别提示
凡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委托人、竞买人和买受人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并对自己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规则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因天气或其他原因,本公司有权自行决定将拍卖延期或取消,无需向竞买人作出任何赔偿。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时,即表明该竞买人成为该拍卖标的的买受人。但是,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在相关法律和本公司规定时间内成功行使国家优先购买权的情形除外,在此情形下该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为买受人。本公司、委托人及买受人均应认可拍卖标的已出售、成交的事实,并享有法律规定及本规则约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和本规则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瑕疵担保本公司特别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品质及价值,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所有拍卖标的均以拍卖时的状态出售。拍卖规则竞买人应亲自审看拍卖标的原物,对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任何竞买人在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中参加竞买的行为,应被视为该竞买人对其竞买的拍卖标的的真伪、品质及价值等情况已经进行全面的检验和评估,且对该拍卖标的的真伪、品质及价值等现状感到满意,对拍卖标的瑕疵(如有)已有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竞买人参加竞买的行为表明其愿意承担因此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并已放弃对该拍卖标的的真伪、品质或价值提出异议的权利。
第二章关于委托人的规定
第六条委托程序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其物品时,若为自然人的,应持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并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若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持有效注册登记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并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如委托人通过网络方式签署委托拍卖合同,委托人应按要求填写身份信息并上传本公司认可的身份证明资料。委托人应对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本规则之相关内容,是本公司与委托人之间权利义务的重要约定,构成本公司与委托人之间所签订的委托拍卖合同之重要组成部分,委托拍卖合同未尽事宜应按本规则执行。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其物品时,即自动授权本公司对该物品自行进行展览、展示、制作照片、图示、图录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宣传品。
第七条委托人之代理人委托人之代理人委托本公司拍卖物品的,应向本公司出具相关委托证明文件、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并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委托人及代理人若为自然人的,应持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若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持有效注册登记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本公司有权对上述委托事项以本公司认为合理的方式进行核查。本公司对上述文件所作的核查或采取的任何其他作为或不作为均不会减轻、免除或影响委托人应承担的责任或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之保证
委托人就其委托本公司拍卖的拍卖标的不可撤销地向本公司及买受人保证如下:
(一)其对该拍卖标的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或享有处分权,对该拍卖标的的拍卖、展览、复制、信息网络传播、宣传等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著作权、隐私权、名誉权、继承权等),亦不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
(二)其已尽其所知,就该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向本公司进行了全面、详尽的披露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或虚构之处;
(三)如果其违反上述保证,造成拍卖标的的实际所有权人或声称拥有权利的任何第三人提出索赔或诉讼,致使本公司及/或买受人蒙受损失时,则委托人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本公司及/或买受人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
(四)拍卖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如果有证据显示拍卖标的与委托人描述不符,则本公司及保险人承担的赔付金额将不会超过保险人所认定的拍卖标的受损前的实际市价,且委托人应赔偿因其描述不符而给本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保留价除本公司标明或说明无保留价者外,拍卖标的均设有保留价。保留价由本公司与委托人协商后确定,或由委托人授权本公司确定。保留价数目一经双方确定,其更改须事先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某一拍卖标的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会中低于保留价未能成交而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拍卖前本公司之决定权
本公司对下列事宜拥有完全的决定权:
(一)重新拟定委托拍卖合同项下拍卖标的名称等信息说明(包括标注款、传等提示),通过拍卖标的图录及/或新闻媒体及/或其他载体对任何拍卖标的作任何内容说明及/或评价;
(二)是否应征询任何专家意见;
(三)拍卖标的在图录中的先后次序、位置、版面大小等图录编撰安排以及收费标准;拍卖标的的展览/展示方式;拍卖标的在展览/展示过程中的各项安排及所应支付费用的标准;
(四)除非本公司与委托人另有约定,本公司对某拍卖标的是否适合由本公司拍卖(即最终是否上拍),以及拍卖地点、拍卖场次、拍卖日期、拍卖条件、拍卖方式及竞买方式等事宜拥有完全的决定权;
(五)本公司可根据不同拍卖条件及拍卖方式等任何情况,在拍卖日前公布竞买人办理竞买号牌的条件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竞买人办理竞买号牌的资格条件。
第十一条未上拍拍卖标的委托人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且将拍卖标的交付本公司后,若因任何原因致使本公司认为某拍卖标的不适合由本公司拍卖的,则委托人应自收到本公司领取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取回该拍卖标的,委托人自行负担包装及搬运等费用,本公司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拍卖合同自委托人领取该拍卖标的之日解除。若在上述期限,委托人未取回拍卖标的的,则本公司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拍卖合同自上述期限届满之日即告解除。若在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后七日内,委托人仍未取回拍卖标的的,委托人应自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后第八日起每日按本规则第二条第(十五)款的规定向本公司支付保管费用。若在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后九十日内,委托人仍未取回拍卖标的的,本公司有权按本规则第三十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拍卖中止
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本公司有权在实际拍卖前及拍卖期间的任何时间决定中止任何拍卖标的的拍卖活动:
(一)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的权属或真实性持有异议的;
(二)第三人对拍卖标的的权属或真实性持有异议且能够提供本公司认可的异议所依据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书面表示愿意对中止拍卖活动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及全部损失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的;
(三)本公司对委托人所作的说明或对本规则第八条所述委托人保证的准确性持有异议的;
(四)有证据表明委托人已经违反或将要违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的;
(五)拍卖标的涉及任何拥有司法强制权的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等)的司法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诉讼、保全、查封、禁令、扣押、冻结、强制执行等);
(六)存在任何其他合理原因的。如因上述情况导致拍卖中止,本公司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相当于该拍卖标的保留价(无保留价的,按拍卖标的约定的保险金额)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用于弥补本公司因拍卖中止而产生的实际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
第十三条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委托人在拍卖日前任何时间,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说明理由后,可撤回其拍卖标的。但撤回拍卖标的时,委托人应向本公司支付相当于该拍卖标的保留价(无保留价的,按拍卖标的约定的保险金额)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本公司损失的,委托人还应赔偿因其撤回拍卖标的的行为给本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在收到本公司领取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取回该拍卖标的。若在该期限内未取回拍卖标的的,委托人应自该期限届满后次日起每日按本规则第二条第(十五)款的规定向本公司支付保管费用。若在该期限届满后的九十日内,委托人仍未取回拍卖标的的,本公司有权按本规则第三十条的规定执行。因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而引起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均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第十四条自动受保除委托人另有书面指示外,在委托人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且将拍卖标的交付本公司之时起,所有拍卖标的将自动受保于本公司投保的保险,保险金额以本公司与委托人在委托拍卖合同中确定的保留价为准(无保留价的,以约定的拍卖标的保险金额为准;调整拍卖保留价的,以该拍卖标的调整后的保留价为准)。此保险金额只适用于向保险公司投保以及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向保险公司索赔,并非本公司对该拍卖标的价值的保证或担保,也不意味着该拍卖标的由本公司拍卖,即可售得相同于该保险金额之款项。
第十五条保险费
除委托人与本公司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按如下规则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
(一)拍卖标的未成交的,支付相当于保留价(无保留价的,按约定的拍卖标的保险金额;调整拍卖保留价的,按该拍卖标的调整后的保留价)百分之一的保险费;
(二)拍卖标的成交的,支付相当于落槌价百分之一的保险费。
第十六条保险期间委托人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且将拍卖标的交付本公司之时起,保险期间开始计算。如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保险期间至拍卖成交日起三十日届满为止或买受人领取所购拍卖标的之日止(以二者中较早者为准);如拍卖标的拍卖未成交、因任何原因未上拍,则保险期间至委托人领取拍卖标的之日止或委托人收到本公司告知其领回拍卖标的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届满为止(以二者中较早者为准)。
第十七条委托人安排保险
如委托人以书面形式告知本公司不需投保其拍卖标的,则风险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且委托人应随时承担以下责任(除非法院或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一)对其他任何权利人就拍卖标的的毁损、灭失向本公司提出的索赔或诉讼做出赔偿;
(二)对因任何原因造成拍卖标的损毁、灭失,而致使本公司或任何权利人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及所支出的全部费用承担赔偿责任;
(三)将本条所述的赔偿规定通知该拍卖标的的任何承保人。
第十八条保险免责以下事项不属于本公司及保险赔偿范围:
(一)因任何修理、修复、润饰或类似工作过程;自然磨损、变质、内在或潜在缺陷、固有瑕疵、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变形)、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虫咬、虫害、霉变、真菌、腐烂、汗渍、水渍、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湿度或温度转变、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非放射性污染、地震、海啸;火灾、爆炸时拍卖标的遭受的盗窃;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放射性污染对拍卖标的造成的任何损失;
(二)因任何原因造成的图书框架或玻璃、囊匣、底垫、支架、装裱、插册、轴头或类似附属物的毁损、灭失;
(三)因任何情形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第十九条保险赔偿凡发生本公司为拍卖标的所购保险承保范围内的事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保险的法律处理。本公司在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并获得保险赔偿后,以保险赔款扣除本公司费用(佣金除外)的余款为上限向委托人支付补偿金。
第二十条竞买禁止委托人不得竞买自己委托本公司拍卖的物品,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若违反本条规定,委托人应自行承担相应之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本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二十一条佣金及各项费用除委托人与本公司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同意本公司按落槌价百分之十扣除佣金并同时扣除各项费用,且认可本公司可根据本规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向买受人按落槌价百分之十五收取佣金及各项费用。
第二十二条未成交手续费如某拍卖标的的竞买价低于保留价而未能成交,则委托人授权本公司向其收取按保留价百分之三计算的未拍出手续费,并同时收取其他各项费用。
第二十三条出售收益支付如买受人已按本规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则本公司应自拍卖会结束之日起三十五天后以人民币的货币形式将出售收益支付委托人,银行收取之汇款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如委托人选择以人民币以外的其他货币支付,应自行承担汇率波动风险。本公司为将人民币兑换成委托人要求之外币所引致之所有银行手续费、佣金或其他相关费用,均由委托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延迟付款如本规则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付款期限届满,本公司仍未收到买受人的全部购买价款,则本公司将在实际收到买受人支付的全部购买价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但该时限亦应在拍卖会结束之日起三十五天后)将出售收益支付委托人。
第二十五条撤销交易拍卖成交日起九十日内,如买受人仍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则自第九十一日起,委托人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并经本公司同意后,委托人有权撤销交易。委托人申请撤销交易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买受人支付的款项全部退回本公司。委托人以赔偿损失等任何理由拒不退回或拒不全额退回的,本公司有权拒绝委托人撤销交易的申请。本公司将在做出同意委托人撤销交易的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发出撤销交易的通知。如委托人将撤销交易的通知送达本公司之时,买受人已经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和/或已经办理完毕提货手续的,委托人撤销交易的通知视为自动废止,相关交易应按照本规则第二十四条等规定继续履行,委托人应予以必要的配合并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如委托人撤销交易,则委托人应自收到本公司领取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取回该拍卖标的,委托人自行承担包装及搬运等费用。若超过该期限,委托人应自该期限届满后次日起每日按本规则第二条第(十五)款的规定向本公司支付保管费用。若在该期限届满后的九十日内,委托人仍未取回拍卖标的的,本公司有权按本规则第三十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代为追索如买受人未按本规则规定按期足额付款,且委托人要求本公司向买受人追索拖欠款项,则本公司在认为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可以采取适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协助委托人向买受人追索拖欠款项,但是委托人应向本公司垫付因追索行为可能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本公司有权自行决定合理费用的具体数额,并在实际产生的追索费用数额确定后,向委托人退还其垫付的费用余额或要求委托人补齐追索费用。上述约定并不排除委托人亲自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向买受人追索拖欠款项的权利,亦不导致本公司在任何情况下承担代委托人向买受人追索相应拖欠款项的义务。本公司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因买受人未能按期足额付款而向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七条税项委托人应就其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规定自行履行纳税义务。如委托人所得应向政府纳税,且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之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则本公司将依法代扣代缴委托人应缴纳之税费,委托人应协助办理所有手续。本公司将在缴纳税费后将纳税凭证交付给委托人。第二十八条本公司之最终决定权
本公司可视具体情况独立决定下列事项:
(一)对竞买人减免收取保证金;
(二)同意购买价款以特殊付款条件支付;
(三)搬运、储存及投保已出售的拍卖标的;
(四)根据本规则有关条款,解决买受人提出的索赔或委托人提出的索赔;
(五)与买受人和解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收取买受人拖欠的款项;
(六)本规则中明确本公司有权自行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拍卖标的未能成交如拍卖标的未能成交,委托人应自收到本公司领取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取回该拍卖标的,并向本公司支付未拍出手续费及其他各项费用,委托人自行负担包装及搬运等费用。本公司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拍卖合同自委托人领取该拍卖标的之日解除。若在上述期限,委托人未取回拍卖标的的,则本公司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拍卖合同自上述期限届满之日即告解除,但本规则仍对本公司与委托人继续有效。若在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后七日内,委托人仍未取回拍卖标的的,委托人应自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后第八日起每日按本规则第二条第(十五)款的规定向本公司支付保管费用。若在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后九十日内,委托人仍未取回拍卖标的的,本公司有权按本规则第三十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延期取回拍卖标的委托人应对其超过本规则规定期限未能取回其拍卖标的而在该期限后所发生之一切风险及费用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拍卖标的未上拍、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拍卖标的未能成交、委托人撤销拍卖交易等情形导致委托人应按本规则规定取回拍卖标的,委托人却延期未取回的,则本公司有权在本规则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以公开拍卖或其他本公司认为合适的方式及条件出售该拍卖标的。处置所得在扣除本公司因此产生之全部损失、费用(保管费、保险费、搬运费、公证费等)后,若有余款,则余款由委托人自行取回,该余款不计利息。无论委托人是否延期取回拍卖标的,如委托人要求本公司协助退回其拍卖标的,退回的风险及费用由委托人承担,除非特别指明并负担保险费外,一般在运输中不予投保。
第三章关于竞买人和买受人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拍卖标的图录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为便于竞买人及委托人参加拍卖活动,本公司将制作纸质或电子拍卖标的图录,对拍卖标的之状况以文字及/或图片进行简要陈述。拍卖标的图录中的文字、参考价、图片以及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传品,仅供竞买人参考,并可于拍卖前修订,不表明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的真实性、价值、色调、质地、有无缺陷等所作的担保。
第三十二条图录之不确定性因印刷或摄影等技术原因造成拍卖标的在图录及/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图示、影像制品和宣传品中的色调、颜色、层次、形态等与原物存在误差者,以原物为准。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任何拍卖标的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包括证书、图录、状态说明/报告、幻灯投影、新闻载体、网络媒体等)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或承诺。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毋需对上述之介绍及评价中的不准确或遗漏之处负责。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拍卖标的任何说明中引述之出版著录仅供竞买人参考。本公司不提供著录书刊等资料之原件或复印件,并保留修订引述说明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竞买人之审看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品质及价值,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及/或其代理人有责任自行了解有关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并对自己竞买某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郑重建议,竞买人应在拍卖日前,以鉴定或其他方式亲自审看拟竞买拍卖标的之原物,并自行判断该拍卖标的的真伪、品质及价值等情况,而不应依赖本公司拍卖标的图录、状态说明/报告以及其他形式的书面或口头之表述做出决定。
第三十四条竞买人登记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在拍卖日前持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本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并签署登记文件;竞买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在拍卖日前持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以及本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并签署登记文件,根据本公司公布的办理竞买号牌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并领取竞买号牌。如竞买人符合本公司规定的线上申请线下拍卖活动竞买号牌的条件,则竞买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络平台注册登记并申请竞买号牌,竞买人应按要求填写身份信息并上传本公司认可的身份证明资料。竞买人应对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本公司有权要求竞买人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担保、存款证明及/或要求竞买人为其有意竞买的拍卖标的提供其他担保。
第三十五条竞买号牌本公司可根据不同拍卖标的、拍卖条件及拍卖方式等任何情况,在拍卖日前公布办理竞买号牌的条件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竞买人办理竞买号牌的资格条件。竞买人通过本公司网络平台申请办理线下拍卖活动号牌的,如自然人本人领取号牌,应出示其于网络平台上传的身份证件原件;如委托代理人领取号牌,则代理人应出示其身份证原件,且代理人的身份须与竞买人网上提交的授权文件相符。本公司不保证竞买人能够通过网络平台成功申请线下拍卖活动竞买号牌,如系统审核未通过,则竞买人应自行承担无法参与竞买的后果。本公司郑重提示,竞买号牌是竞买人参加现场竞价的唯一凭证。竞买人应妥善保管,不得将竞买号牌出借他人使用。一旦丢失,应立即以本公司认可的书面方式办理挂失手续。无论是否接受竞买人的委托,凡持竞买号牌者在拍卖活动中所实施的竞买行为均视为竞买号牌登记人本人所为,竞买号牌登记人本人应当对持竞买号牌者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除非竞买号牌登记人本人已以本公司认可的书面方式在本公司办理了该竞买号牌的挂失手续,并由拍卖师现场宣布该竞买号牌作废。
第三十六条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本公司在拍卖日前公布,竞买人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前,应按本公司公布数额交纳足额保证金。本公司有权减免收取保证金。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到账时间以拍卖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本公司不对因保证金未及时到账导致竞买人无法参与竞买承担责任。本公司有权只接受竞买人本人账户支付的保证金。若竞买人购得拍卖标的,则本公司有权将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包括其于不同时间通过不同方式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转变为拍卖标的的购买价款。若竞买人未能购得拍卖标的或部分保证金转变为购买价款后或结算后保证金仍有余额,且竞买人没有正在竞买过程中的拍卖标的,对本公司、本公司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联络处)、关联公司也无任何欠款,则竞买人可以申请退回保证金。本公司对竞买人退回保证金的申请具有审核权和最终决定权。除非竞买人提出申请,本公司不主动退还保证金。若因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后长期未申请退回保证金,导致保证金无法自原路径退回,经竞买人申请,本公司核查无误后,将按竞买人重新提供的经本公司认可的账户办理保证金余款汇付手续。本公司退还任何保证金时不支付任何利息或收益。本公司有权将竞买人通过不同方式交纳的所有保证金用于清偿竞买人欠付本公司、本公司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联络处)、关联公司之任何款项。当买受人同时购得多件拍卖标的时,本公司有权决定保证金转变为购买价款后的分配方式。
第三十七条本公司之选择权本公司有权酌情拒绝任何人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或进入拍卖现场,或在拍卖会现场进行拍照、录音、摄像等活动,且不承担因此而可能产生的任何责任或损失。
第三十八条异常情况处理当拍卖现场出现异常情况影响拍卖活动正常进行时,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拍卖,继续拍卖,暂停某种竞买方式,决定将有争议的拍卖标的重新拍卖,另行组织拍卖活动或取消拍卖活动。因异常情况或本公司上述处理方式而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拍卖现场出现任何争议,本公司有权予以协调解决。
第三十九条以当事人身份竞买除非某竞买人在拍卖日前向本公司出具书面证明并经本公司书面认可,表明其身份是某竞买人的代理人,否则每名竞买人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
第四十条委托竞投竞买人应亲自出席拍卖会。如不能出席,可采用书面形式或通过本公司网络平台委托本公司代为竞投。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上述委托。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迟于拍卖日前二十四小时)办理委托手续,向本公司出具书面委托竞投授权书,并应根据本规则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同时缴纳保证金。竞买人应在委托竞投授权书中准确填写即时通讯方式及工具。在本公司受托竞投期间,该即时通讯工具所传达之竞买信息(无论是否为竞买人本人传达)均视为竞买人本人行为,竞买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竞买人应亲自使用该即时通讯工具,一旦丢失或无法控制该即时通讯工具,应立即以本公司认可的书面方式通知本公司并变更委托竞投授权书中填写的即时通讯方式。竞买人以书面方式确认某种即时通讯方式及工具,即应视为竞买人认可该即时通讯方式及工具的安全性、通讯内容之真实性和客观性,不得嗣后提出异议。委托本公司竞投之竞买人如需取消委托授权,应不迟于拍卖日前二十四小时书面通知本公司。竞买人委托本公司代为竞投的,竞买结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第四十一条委托竞投之免责鉴于委托竞投系本公司为竞买人提供的代为传递竞买信息的免费服务,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竞投未成功或代理竞投过程中出现的疏忽、过失或无法代为竞投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十二条委托在先原则若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本公司竞投之竞买人用书面方式以相同委托价对同一拍卖标的出价且最终拍卖标的以该价格落槌成交,则最先将委托竞投授权书送达本公司者为该拍卖标的的买受人。
第四十三条拍卖师之决定权
拍卖师对下列事项具有绝对决定权:
(一)拒绝或接受任何出价(竞买人通过网络平台成功出价的,视为拍卖师已接受其出价);
(二)出现异常情况或争议时,不论在某件拍卖标的拍卖之时或拍卖之后,有权决定最高应价人、是否暂停拍卖、继续拍卖、取消拍卖或将有争议的拍卖标的重新拍卖,以及重新拍卖时是否认可原有出价效力;
(三)按照其认为合适的竞价阶梯开始进行竞投,有权提高或降低竞价阶梯;(四)就不设保留价的拍卖标的,除非已有竞投,否则拍卖师有权自行酌情决定起拍价;
在拍卖现场采取其认为适当的其他行动。
第四十四条影像显示板及货币兑换显示板本公司为方便竞买人,可能于拍卖中使用影像投射或其他形式的显示板,所示内容仅供参考。影像投射或其他形式的显示板所示之数额、拍卖标的编号、拍卖标的图片或参考外汇金额等均有可能出现误差、滞后甚至无法显示,本公司对因此导致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十五条拍卖成交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时,该竞买人竞买成功,即表明竞买人对拍卖过程无异议且承诺对其竞买行为负责,该竞买人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买受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若买受人未能签署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不影响买受人应承担之法律责任。买受人因此未履行付款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要求买受人赔偿因此给本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有权依据本规则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向买受人追究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如果买受人未亲自签署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而是由他人(包括但不限于持竞买号牌者)现场代为签署,则无论该签字人是否向本公司提供了买受人的授权委托书,也无论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上的签字是否为买受人本人的名字,均视为买受人授权该等人士代为签署,除非买受人于拍卖现场提出异议,否则签字人一切行为的法律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第四十六条佣金及各项费用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即成为该拍卖标的的买受人。买受人应支付本公司相当于落槌价百分之十五的佣金,同时应支付各项费用,且认可本公司可根据本规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向委托人收取佣金及各项费用。第四十七条付款要求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公司付清购买价款并领取拍卖标的。若涉及包装及搬运费用、运输保险费用等各项费用,买受人需一并支付。本公司保留拒收除买受人以外其他任何第三方付款的权利。如买受人购得多件拍卖标的而未付清全部购买价款,且支付购买价款时并未书面指定支付某件拍卖标的购买价款,则本公司有权自行决定其购买价款的分配方式。
第四十八条支付币种所有价款应以本公司指定的货币支付。如买受人以本公司指定的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支付,应按买受人与本公司约定的汇价折算或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于买受人付款日前一个工作日公布的人民币与该币种的汇价折算。本公司为将买受人所支付之该种外币兑换成人民币所引致之所有银行手续费、佣金或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第四十九条所有权转移买受人全额支付购买价款后,即获得拍卖标的的所有权。第五十条风险转移
竞买成功后,拍卖标的的风险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发生后(以较早发生日期为准)即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一)买受人领取所购拍卖标的;
或(二)买受人向本公司支付有关拍卖标的的全部购买价款;
或(三)拍卖成交日起三十日届满。
第五十一条领取拍卖标的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日起三十日内前往本公司住所地或本公司指定之其他地点领取所购买的拍卖标的。若买受人未能在拍卖成交日起三十日内领取拍卖标的,则逾期后对该拍卖标的的相关保管、搬运、保险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且买受人应对其所购拍卖标的承担全部责任。即使该拍卖标的仍由本公司或其他代理人代为保管,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任何原因所致的该拍卖标的的毁损、灭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买受人有正在竞买过程中的拍卖标的,或欠付本公司、本公司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联络处)、关联公司其他款项,买受人不得领取任何拍卖标的。
第五十二条包装及搬运本公司工作人员应买受人要求代为包装及处理购买的拍卖标的,仅视为本公司对买受人提供的协助,本公司可酌情决定是否提供此项协助,若因此发生任何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因任何原因造成的玻璃或框架、囊匣、底垫、支架、装裱、插册、轴头或类似附属物的损坏不承担责任。此外,对于本公司向买受人推荐的包装公司及装运公司所造成的一切错误、遗漏、损坏或灭失,本公司亦不承担责任。
第五十三条拍卖标的出境和入境任何拍卖标的皆有可能受到拍卖地国家出口法律及其他国家或地区进出口法律限制,买受人须于竞买前自行寻求专业意见,确认拍卖标的满足法律对进出口的要求。如将文物携运出境,买受人须依法自行办理文物出境审核手续。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下或处于保税区的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自行办理入境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应税费。买受人不得以未获发任何许可证或相关文件作为撤销交易或要求延迟付款的理由。
第五十四条未付款之补救方法
本公司没有调查竞买人、买受人付款能力的义务。若买受人未按照本规则规定按期足额付款,本公司有权采取以下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拍卖成交后,若买受人未按照本规则规定时间缴付购买价款,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还应按照本规则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买受人同时购得多件拍卖标的的,拍卖成交后,若买受人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任一拍卖标的购买价款,应视为买受人已构成实质性违约,则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买受人还应按照本规则规定承担其他违约责任。本公司有权将上述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优先用于赔偿本公司的佣金收入及各项费用损失,剩余部分留存本公司用于对委托人的损失进行赔偿。有多个委托人受到损失时,本公司无需征询买受人意见即可自行决定保证金的分配方式;
(二)在拍卖成交日起三十日内,如买受人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本公司有权(但并非义务)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向买受人催要欠付的全部或部分购买价款;
(三)在拍卖成交日起三十日内,如买受人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本公司则有权自拍卖成交日后第三十一日起就买受人未付款部分按照日息万分之三收取利息,直至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买受人与本公司另有协议者除外;除委托人与本公司另有约定外,本公司有权保留该利息;
(四)对买受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本公司因其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因买受人迟付或拒付款项造成的利息损失,全部佣金收入及各项费用损失、赔偿金,因诉讼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及其他相关费用;
(五)将买受人在本公司拍卖的该件或任何其他拍卖标的,以及因任何原因由本公司占有该买受人的任何其他财产或财产权利,作为质押担保。质押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或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若买受人未能在本公司指定时间内履行其全部相关义务,或未向本公司支付全部损失、赔偿金,则本公司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之规定处分质押财产。处分质押财产所得不足抵偿买受人应付本公司全部款项的,本公司有权另行追索;
(六)在拍卖成交日起九十日内,如买受人仍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的,本公司则自拍卖成交日后第九十一日起有权视具体情况撤销或同意委托人撤销在同一或任何其他拍卖中向同一买受人售出的该件或任何其他拍卖标的的交易,并保留追索因撤销该笔或任何其他交易致使本公司所蒙受全部损失的权利;(七)经征得委托人同意,本公司可按照本规则规定再行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出售该拍卖标的。原买受人除应承担第一次拍卖中买受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和各项费用以及其他方式再次出售该拍卖标的的费用外,若再行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出售该拍卖标的所得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八)将本公司、本公司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联络处)、关联公司在任何其他交易中欠付买受人的款项抵销买受人欠付本公司的任何款项;将买受人支付的任何款项用于清偿买受人欠付本公司、本公司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联络处)、关联公司的任何款项,而不论买受人是否指示用以清偿该笔款项。
第五十五条延期领取拍卖标的之补救方法
若买受人未能按照本规则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时间领取其购得的拍卖标的,则本公司有权采取以下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将该拍卖标的储存在本公司或其他地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自拍卖成交日起的第三十一日起按本规则第二条第(十五)款的规定计收保管费等)及/或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在买受人如数支付全部购买价款后,方可领取拍卖标的,买受人自行承担包装及搬运费用、运输保险费用等各项费用;(二)买受人应对其超过本规则规定期限未能领取相关拍卖标的而在该期限届满后所发生之一切风险及费用自行承担责任。如买受人自成交日起的九十日内仍未领取拍卖标的的,则本公司有权以公开拍卖或其他本公司认为合适的方式及条件出售该拍卖标的,处置所得在扣除本公司因此产生之全部损失、费用(包装及搬运费用、运输保险费用、保管费、公证费等)后,若有余款,则由买受人自行取回,该余款不计利息。
第四章其他
第五十六条国家优先购买权政府有关部门对拍卖标的行使国家优先购买权时,按国家法律及政府有关决定执行,相关各方应予接受并给予必要的配合。对于文物行政部门向本公司发出的关于国家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文件,不构成对于拍卖标的的任何真伪、品质及价值的担保或鉴定意见。
第五十七条保密责任及资料采集本公司有义务为委托人、竞买人及买受人保守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本规则另有规定,或公权力机关要求披露的情况除外)。在委托人或买受人出现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本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向委托人或买受人披露另一方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名称、住所、身份信息),使受到损害的一方得以通过法律诉讼或者其他合法方式获得损害赔偿;本公司有权将违约人的身份信息公开或报送司法机关、行业组织、征信机构。本公司可能对任何拍卖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及记录,并需要向竞买人收集个人资料或向第三方收集有关竞买人的资料(例如向银行索取信用审核)。这些资料会由本公司处理并且保密,有关资料仅有可能根据本规则的目的提供给本公司、本公司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联络处)、关联公司,以协助本公司为竞买人提供完善的服务、进行客户分析,或以便提供符合竞买人要求的服务。为了竞买人的权益,本公司亦可能需要向第三方服务供应商(例如运输公司或仓储公司)提供竞买人的部分个人资料。竞买人参加本公司的拍卖,即表示竞买人同意上文所述及本公司于网络平台公示的《隐私条款》。
第五十八条鉴定权本公司认为需要时,可以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标的的状况不符的,本公司有权变更或者解除委托拍卖合同。
第五十九条著作权委托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本公司对其委托本公司拍卖的任何物品制作照片、图示、图录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传品,本公司依法享有上述照片、图示、图录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传品的著作权,有权对其依法加以使用。对于委托人提供给本公司的与拍卖标的有关的照片、图片及文字资料,本公司亦有权为拍卖目的加以使用,若因此引起照片、图片及文字资料相关权利人的索赔,委托人应负责妥善解决,确保本公司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拍卖无效之赔偿责任因相关人原因导致拍卖交易无效的,则相关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以弥补本公司的全部损失。赔偿标准以该拍卖交易有效时本公司可得利益及为追索该利益损失而支付的全部费用为准。
第六十一条通知竞买人及委托人均应将其固定有效的通讯地址和联络方式以竞买登记文件、委托拍卖合同或其他本公司认可的方式告知本公司,若有改变,应立即书面告知本公司。因未书面告知变更信息,导致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应由竞买人、买受人或委托人自行承担。本规则中所提及之通知以及任何与本公司拍卖业务相关的通知,指包括电话形式的口头通知及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信息、网络平台推送等形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如以电话形式通知,只要本公司按照竞买人及委托人签署文件或注册网络账户时填写的号码拨通电话,则无论实际接听者是否为竞买人、买受人或委托人本人,均视为本人已接到口头通知。如以邮递方式发出,一旦本公司将通知交付邮递单位,则视为本公司已发出该通知,同时应视为收件人已按正常邮递程序收到该通知。如以其他书面方式发出,则发送当日为收件人收到该通知日期。非因本公司原因导致竞买人、买受人或委托人没有收到本公司通知,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六十二条可分割性如本规则之任何条款或部分因任何理由被有权机构认定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强制执行,本规则其他条款或部分仍然有效,相关各方应当遵守、执行。
第六十三条争议解决凡因依照本规则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而引起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相关各方均应向本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该等争议的准据法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六十四条语言文本本规则以中文为标准文本,英文文本为参考文本。中文文本如与英文文本有任何不一致之处,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六十五条规则版权所有本规则由本公司依法制订和修改,相应版权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手段,利用本规则获取商业利益,亦不得对本规则之任何部分进行复制、传送或储存于可检索系统中。
第六十六条单数词语与复数词语在本规则条款中,根据上下文义,单数词语亦包括复数词语,反之亦然。
第六十七条修改权本规则的修改权属于本公司,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对本规则依法进行修改,并且本规则自修改之日起自动适用修改后的版本。本规则如有修改,本公司将及时依法以本公司认为合适的方式公示,请相关各方自行注意,本公司有权不予另行单独通知。
第六十八条文本适用除非经本公司另行同意,本规则第六条中所述之委托拍卖合同及第二十五条中所述之撤销交易通知等相关文本均适用本公司制定的文本。本公司制定的该等相关文本的内容与本规则共同构成一个不可分割之组成整体。
第六十九条施行时间本规则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条解释权
本公司负责解释本规则。
本公司英文版拍卖规则详见中国嘉德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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