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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一法师*郑逸梅 手抄《梵纲经菩萨戒本疏》墨迹 致李芳远手札集册
上海 北京时间
2023年04月27日 开拍
拍品描述
尺寸:27.7×20.5cm×88;尺寸不一
质地墨色:水墨纸本
形制:册页
生卒年:1880~1942*1895~1992
钤印:弘一(见《近现代书画家款印综汇》第111页,“弘一”印,上海书画出版社)、南无阿弥陀佛(见《中国书画家印鑑款识》第112页,“南无阿弥陀佛”印,上海书画出版社)。
钤印:我与渊如同日生
鉴藏章:大方广室(十八次)、李芳远印
注:《梵纲经菩萨戒本疏》墨迹册页共计88页;郑逸梅致李芳远手札集册,共计29通信札
作者简介:
弘一法师,本名李叔同,又名李息霜、李岸、李良,谱名文涛,幼名成蹊,学名广侯,字息霜,别号漱筒;祖籍浙江平湖,生于天津。中国话剧的开拓者之一,在音乐、书法、绘画和戏剧方面,都颇有造诣。从日本留学归国后,担任过教师、编辑之职,后剃度为僧,法名演音,号弘一,晚号晚晴老人。他是“二十文章惊海内”的大师,集诗、词、书画、篆刻、音乐、戏剧、文学于一身,在多个领域取得了不凡的成就,开中华灿烂文化艺术之先河。
郑逸梅,原名鞠愿宗,学名际云,号逸梅,笔名冷香。江苏苏州人。上海市文史馆馆员。自1913年起郑逸梅先生就在报刊发表文字,至耄耋之年仍然挥笔不辍,成就一段文坛佳话。其笔下著述,多以清末民国文苑轶闻为内容,广摭博采,蔚为大观,成为了解近现代文艺界情形的宝贵资料。出版有《艺林散叶》、《艺林散叶续编》、《书报话旧》、《文苑花絮》、《清末民初文坛轶事》、《近代名人丛话》、《南社丛谈:历史与人物》等等
释文
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一
唐魏国西寺沙门法藏撰
原夫法身虚应。浃有岸以[票*瓦]形。妙智潜通。极无边而照象。至真明理。即事而能理。旋超视听之外。冥权会事。即理而能事。逈架筌蹄之表。故得莲华藏界悬日月以临照。菩提树王开甘露而济乏。千华千百亿卢舍那为本身。十重四十八释迦文为末化。不可说法启心地于毛端。不思议光举身化于色顶。于是四十二位大士之所同修。八万威仪圣贤以之齐致。况乃恒沙戒品圆三聚而统收。尘数严科具六位而该摄。既如因陀罗网同而不同。似萨婆若海异而非异。等摩尼之雨宝济洽梨元。譬璎珞以严身功成妙觉。是故五位菩萨莫不赖此因圆。三世如来无不由此果满。既为道场之直路。亦是种觉之良规。大哉难得而言者也。然则梵约当体离染为名。网就喻彰功能立号。经则贯穿缝缀体用同诠。卢舍那则(遍)照果圆。说则枳机宣唱。菩萨标因异果。显能持之人。十重等简法异人。显所持之法。重开二五轻分六八。具防止恶故称为戒。文无二轴故云一卷。故言梵网经卢舍那佛说如来出世。若不显此菩萨毗尼。诸有情初发大菩提心者而未能知。何等应作何等不应作。而进行无依。是故要当制立菩萨学处,令知进修。智论十三云。譬如无足欲行。无翅欲飞。无船求渡。是不可得。若无戒欲求好果亦复如是。若人弃舍此戒。虽居山苦行食菓服药与禽兽无异。四授法命者谓诸众生。若无此戒法命不立。与非情及畜生等无有异。璎珞经下卷云。佛子若过去未来现在一切众生不受菩萨戒者。不名有情识者。畜生无异。不名为人。当离三宝海。非菩萨、非男非女等。五殊胜益者谓以最上。菩萨戒沾及众生必当令彼成正觉。璎珞经云。又复法师能(于)一切国土中教化一人出家受菩萨戒者。是法师其福胜造八万四千塔。况复二人三人乃至百千。福果不可称量。六成诸行者。谓一切菩萨无边大行。莫不皆以净戒为本。智论十三云。譬如大地一切万物有形之类,皆依地而住。戒亦如是。戒为一切善法住处。又华严经云。譬(如)造宫室起基令坚固。施戒亦如是。菩萨众行本。此经下云。一切菩萨已学令学当学。七成诸位者。谓由具足菩萨戒故信行得成。方乃得入十住等位。璎珞(经)云。初发心出家,欲绍菩萨位者。当先受正法戒。戒者是一切行功德藏根本……。一约三时心,谓欲作、正作、已作。此三时,中三性心间起,故业有轻重谓三中。一恶二无记轻。一恶二善次。一善二恶重。又一善二无记轻。一无记二善次。一无记二恶重。又三俱恶重。俱善次。俱无记轻。如上别辨。二约杀心三时具阙者。阙二心轻。阙一心次。具三重。此三通上三性,别门心内各有此三。随轻重应知,第三所用杀法轻重者有二。一约三业。二约苦恼。初中三业单双等亦有七。三单者。一身业杀。中,谓加刀杖等。或身现相令怖堕壑。或示相教人令成杀等。或作书令杀。或作坑、穿罥网、射发毒药授杀具等。水陆空飞有因致死。犯轻重可知。二语杀。或以善言劝厌身死。或教人令杀。或咒杀。或如壮夫吐唱使死。此语杀中初一轻,次一中,后二重也。三意杀者。如二十唯识论中仙人啧杀三国众生一时而死。乃至草木亦死不生。是故得知意最重故也。此中语意同作身业。三双者,具身语杀。谓身加语咒此轻。或具身意杀为次。或语意杀为重。一合最重。二约苦恼者。谓分分割身,令多日命尽。此苦恼多怨心既深故重也。反此应轻。又约有恩无恩,有过无过,皆有轻重应知。二细辨者。然此轻重业道微细。约境开心。应善思淮耳。第七得报者有二类。一约犯违教遮罪。下文云。堕三恶道二劫三劫等。二约业道性罪。依十地论对法论等得三种果。一异熟果。谓堕三恶道。二等流果。谓若生人中多病短命。三增上果。谓所感外物皆少光泽不久住故。又依优婆塞戒经第四云。因杀生故,现在获恶色恶力恶名短命。财物耗减,眷属分离。贤圣诃啧,人不信用。他人作罪横罹其殃。是名现在恶业之果。舍此身已当堕地狱,多受苦恼。饥渴长命,恶色恶力恶名等事。是名后世恶业之果。若得人身,复受恶色短命。此一恶人因缘力故。令外一切五谷菓蓏皆悉减少。此人殃流及一天下。又智度论十三云。如佛语难提迦优婆塞。杀生有十罪。何等为十。一者心常怀毒世世不绝。二者众生憎恶眼不喜见。三者常怀恶念思惟恶事。四者众生畏之如见蛇虎。五者睡时心怖觉亦不安。六者常有恶梦。七者命终之时狂怖恶死。八者种短命业因缘。九者身坏命终堕泥梨中。十者若出为人常当短命。第八通局者。于中有二。先通后局。通者。或有杀生又不犯戒,生多功德。如瑜伽戒品云。谓如菩萨见劫盗贼为贪财故,欲杀多生。或复欲害大德声闻独觉菩萨。或复欲造多无间业。见是事已发心思惟。我若断彼恶众生命,堕那落迦狱。如其不断无间业成,当受大苦。我宁杀彼,堕那落迦。终不令其人受无间苦。如是菩萨意乐思惟。于彼众生或以善心或无记心知此事已。为当来故,深生惭愧。以怜愍心而断彼命。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故也。

无尽奇珍供世眼 一轮圆月耀天心
—— 弘一法师手书《梵纲经菩萨戒本疏》等原迹代序
天津弘一法师研究会理事 天津美术学院教授 刘金库
“悲欣交集”一生的李叔同,即为中国新文化运动前后的最早留学日本的美术天才人物之一、戏剧创始人之一、著名教育家之一、律宗第十一世祖的弘一法师(1880-1942),他的传奇一生早已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然而,他油画作品、国画作品、信札、笔记等本身就不多,特别是经过“文革”的浩劫之后,传世更少,这对于研究弘一法师的艺术人生、历史人生、哲学人生、宗教思想等,举步唯艰。今秋有幸在友人处见到他庋藏的弘一法师手书《梵纲经菩萨戒本疏》墨迹、及《郑逸梅致李芳远手札集册》,真是欣喜万分,内心顶
礼膜拜,无以言表。
临摹过十余年的“弘一体”、看过百余件真迹的笔者,内心仿佛见到了盼望多年的一件墨迹,手痒、心痒、眼更痒,其历史价值、艺术价值、文物价值、文献价值,不可不说,以畅吾心,以适吾意。
其历史价值有四:一是研究弘一法师如何阐释《梵纲经菩萨戒本》的,提示弘一宗教思想的原本脉络;二是研究弘一法师为何以律宗为主修,即为何弘一法师一定要加入到清规戒律最为严格的律宗?三是研究弘一法师究竟如何传教弘法的?其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研究;四是“弘一体”书法到底是何时形成的?他本人又如何看待、使用“弘一体”书法的呢?
其艺术价值有二:一是研究弘一法师写经体、“弘一体”到底是什么关系?二是他如何将“写经体”演绎到至今无人超越的“弘一体”,其内在的心境,与律宗的关系是什么?
其文物价值和文献价值有三:一是研究弘一法师如何传教弘法的?二是研究弘一法师如何理解律宗教义的?三是研究弘一法师、弟子交往的第一手材料。
此册弘一法师手书《梵纲经菩萨戒本疏》墨迹,共有88页,计16500余字,为弘一法师近年来面世作品中含字量最丰、耗费时间、精力最多的一件书法巨制。副册《郑逸梅致李芳远手札集册》,共收入郑逸梅手书信札29通,俱为外界所不知晓的内容。
《梵纲经菩萨戒本疏》内封页上有弘一法师所刻“与愿佛印”,签题弘一体字“梵纲经菩萨戒本疏”,款署:“戊寅冬敬抄于温陵养老院,沙门一音。”后钤“弘一”朱文印,格式、用印十分考究,外有封套。
经考,戊寅年,即1938年,弘一法师时年59岁,温陵养老院,即福建泉州温陵养老院。弘一法师在其晚年,曾在福建弘法历经十多年之久,有《南闽十年之梦影》一书传世,可供后人研究。书中记载:弘一法师本人在泉州时以承天寺、开元寺、温陵养老院讲经授法为多,弘一法师写完“悲欣交集”四个字后即圆寂于此。
根据叶青眼居士著《记弘一法师于温陵养老院胜缘》记载,弘一法师到温陵养老院共计三次,1938年为法师第二次到此讲经弘法。原文如下:
“第二次到养老院为戊寅年,由尤居士廉星及余礼请,继续开示净土法门,瑞今法师担任翻译。时将及午,院董老人悉集,将开讲矣,适某当局偶然来院,余起招待,来往颇频,公见之,不谓然,谕令停讲。余急请今师缓颊,行忏悔。结果,改订明晨,余自亲近以来,素荷包涵,此次碰一大钉,公意殆呵余之杂而不纯,余始知‘杂’之为害大。”
根据副册《郑逸梅致李芳远手札集》可知,本册《梵纲经菩萨戒本疏》即为弘一法师在温陵养老院的“心得讲义”文本,法师圆寂后此册一直保存在他的弟子李芳远手中,直到今天面世。
李芳远,号空照居士,别署晴翠山民、离离斋主,福建永春人。工书善诗,亦懂医。1924年出生于鼓浪屿。早慧多才,少时即诗词书画俱能,1936年六月,弘一法师驻于鼓浪屿日光岩时,年仅十三岁的李芳远跟随父亲李汉青到日光岩寺拜谒法师,弘一法师对这位面目清秀、聪颖好学的童子喜爱有加,称其为“芳远童子”,并将其收为“关门弟子”,起法名“空照”,并号其藏书室为“大方广室”。
期间,李芳远经常写信向弘一法师请教,而弘一法师亦常回信指导,或题赠墨宝或篆刻作品。出版于1944年十月的《晚晴山房书简》第一辑,书中收录了弘一法师写给李芳远的四十通书信,就书信数量可以看出,弘一法师与“芳远童子”的关系非同寻常。《晚晴山房书简》第一辑得以出版与李芳远有莫大的关系。弘一法师圆寂后,李芳远收集法师生前书信,寄给在上海开明书店的夏丐尊,希望能够刊印,夏丐尊收到书信稿后,又广为收罗法师书信,终于由当时的大雄书店予以出版。此后,他还陆续编印了《弘一大师年谱》、《弘一法师文钞》等书,以纪念弘一大师。
特别令人感动的是,“芳远童子”与弘一法师不仅是师徒,更是真诚的挚友。在李芳远写给弘一法师的信件中,有一封信让弘一法师尤为感动。一九三八年初冬,弘一法师从厦门返回泉州,但曾承诺闭门谢客的弘一法师却没有隐迹,反而破例为泉州人说了许多法,写了许多字,甚至会了几次客,赴了几次斋,报上披露了这些不寻常的新闻。没多久,弘一法师就收到年仅十五岁的弟子李芳远的一封长信,信中列举报载有关弘一法师近来忙于与世俗酬酢的情形,信的最后,“芳远童子”大胆地说法师变成一个“应酬和尚”了,劝请法师闭门静修。弘一法师阅信后,大为感动,当即回信道:“惠书诵悉。至用惭愧!自明日起,即当遵命闭门静修,摒弃一切。”就在这一年年底,弘一法师闭门静修,抄录了此本《梵纲经菩萨戒本疏》,并给经文做了详细的句读与注释。
此外,根据副册《郑逸梅致李芳远手札集册》中的郑逸梅信札29通内容可知,“我(郑逸梅)藏叔同的遗札一,是吕伯攸送给我的,失于浩劫,(李)芳远知道了,别赠一札,以弥缺憾。”这在郑逸梅所著《艺林散叶》一书中得到佐证:
“李芳远为弘一法师弟子,藏弘一法师戒牒,三十年来,随身南北,来回万里,保存不失。”
“弘一法师凡友人来往信札,作复而后,每交弟子李芳远保存。”
另外,文中也谈到李芳远与郑逸梅之间的交往,如:
“闽中李芳远馈桂圆种,一皮壳呈铁色,乃漳州产;一粉红色,乃莆田产,即唐梅妃故里物。”
另在郑逸梅著《人物和集藏》中有“弘一法师李叔同”一文:
“又叔同别一弟子李芳远,和我书函往来,他的书法,酷肖乃师,我把他粘存成册,颜之为《天涯芳草》,他又署空照,更粘存为《空谷传声》。”
郑逸梅(1895-1992),原名鞠愿宗,学名际云,号逸梅,笔名冷香,江苏苏州人。自1913年起郑逸梅先生就在报刊发表文字,至耄耋之年仍然挥笔不辍,生前曾任上海市文史馆馆员。著有《艺林散叶》、《艺林散叶续编》传世。
副册信札中披露的许多两人交往的材料,都能在郑逸梅的著作中找到踪迹。例如在第二十通封信札中,郑逸梅曾经谦虚的表示,“弟不能书,加之腕僵,春蚓秋蛇,更不成字,许多恶札请付祖龙一炬,万弗留存,否则益显丑劣,至于尊简,饶有古泽而艺芳独漱,调高响逸,匪弟所能伦比,因此悉数庋藏,甚至友人见而爱之,向弟索取,弟却靳不多与,盖滋兰九畹,树蕙百亩,为之窃窃自喜也。”
不知道他知不知道李芳远不但没有把他的信札付之一炬,而且和他一样,也把信札仔细的粘存成册,并郑重的在册中钤上“大方广室”(白文)、“李芳远印”(白文)二印。这两方印文与李芳远致郑逸梅的书信用印一致,见《天涯芳草》集中信札一通(见附图1)。
另外,第七通信札中抄录的《东风时雨之楼记》与第二十九通信札中抄录的《纸帐铜瓶室记》出版于《郑逸梅文稿》(1981年,中州书画社)(见附图2)。
当年郑逸梅曾发出这样的感慨,“(李)芳远于一九八四年病死,所有叔同遗物,不知散落何处了。”也许是冥冥之中,宝物自有神明护持,今天是册“弘一法师手书《梵纲经菩萨戒本疏》墨迹并附郑逸梅致李芳远手札集册”的重现,其珍不言而喻!
最后,用赵朴初先生评价弘一法师的一生为诗句结束本文:无尽奇珍供世眼,一轮圆月耀天心。
(刘一昕 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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