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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t 1411
恽寿平(1633-1690) 仿宋元诸家设色山水十二开巨册
Lot 1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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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北京时间
2022年09月12日 开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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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描述
尺寸:47×33.5 cm.×12约1.4平尺 (每幅)
材质:绢本设色
形制:册页
拍品详情:【款识】1.郭河阳寒山行旅。郭熙画法谲宕奇异,每以山谷真云摄入囊中,徐放之以似其缥缈之象为山形,故闢境奇妙下笔灵变无方孟得之于造化者深矣,寿平。 2.临江贯道溪山雪霁。雪图右丞以降,惟称李范,然李范之迹寥寥,不可得见庶几,江参尤有前贤壁垒。南田寿平。 3.溪林秋霁,临王叔明。黄鹤山樵有秋山,萧寺图真人间第一墨宝也,此帧即用其法。白华斋拟古,坐竹隐树声中驰豪洒墨恍如秋阿在笔端。 4.岭路寒烟,拟李成熙本。宋法刻画元人超逸,然超逸本?于刻画,妙在相参而无碍如程李用兵宽严异路,然李将军何难于刁斗程不识,不妨于野战。拟议神明无取定法也。昔人论李成画宗皆造化,笔尽意在扫千里于咫尺,写万趣于指下,思清笔老古无人。 5.桃红不是武陵春,多事花溪远问津。若道于今无隐士,青蓑箬笠是何人。鸥波老人有华溪渔隐图在娄东王奉常家设色古秀,风韵清姌,非近人所能拟样。 6.风声出谷,拟北苑太守。 绘风易绘声难,昔人画树多作偃枝低亚以状风势,此图独画流云奔涌与俨林石泉相激荡,万壑怒号之态洒然洞目,若闻吹万之声出指腕间,可以补前人所未备也。南田寿平记。 7.关仝气象凌万高,视人表如绮里东园,衣冠甚伟,危坐宾筳下标五陵年少不觉气索。关仝太行山色,南田拟。 8.青溪采菱,拟松雪翁。石田翁临承旨大青绿山水于梁溪,借观曾留拟本。 9.江天楼阁,拟郭恕先,南田。郭恕先纨扇本宗宋徽庙所题董文敏称为宋画第一。 10.柯敬仲乔柯修竹。竹树交参坡,石暎带我思。古人悠然来,下泠风相荡。答以天籁于此,盘游岑寥之野。南田寿平戏拟并赞。笔笔有天际真人想,若纤毫尘垢之点,便无下笔处。南田又题。 11.翠岫春云,拟赵伯驹。规摹赵千里小变刻画之迹,归于清润,此鸥波老人一声宗尚如是足称大雅。 12.巨僧夏山图。秃管戏拈一雨折,生烟欲飞灵气,百变得之古人三味也。 【钤印】恽寿平(朱白连珠)、叔子(朱文)、寿平(朱文)、南田小隐(白文)、南田草衣(白文)、白云草堂(白文)、寿平之印(白文) 【题签】恽寿平临拟宋元诸名家山水真迹,岁次丁卯余绍宋题识。 【题跋】1.苍茫黄子久,秀逸赵鸥波。画中如可住,便欲老严阿。壬申高秋海上苦尘嚣,读此俨然。玉岑居士题记。钤印:觐虞小印(朱文) 2.此所传南田画山水多幽澹超脱之笔,乍见此册鲜有不疑其伪者,不知古人用功无不从规矩入手,惟规矩之极神而明之,方能臻幽澹超脱之境,非可一蹴而就也,南田自题云米法刻画元人超逸,然超逸本由于刻画,妙在相□而无□真不易之论也。此册未著所作年月,以意度之,当为三四十岁时所作笔墨精到,出入宋元其后幽澹超脱,诸作均可于此窥其原委,往读南田家传,谓先生即兴虞山王石谷,交石谷笔意,极相似先生曰两贤不相下,公将以此擅天下名,吾何为事,此乃作花卉写生云:颇拟其不可信,今观此册始知两家俱从宋元切实入手,笔墨酷似处不少,而让石谷独擅山水之故亦因之恍然真可证家传所言之非诬矣,此册旧为景朴孙所藏,今归沈季让兄,季让属题,印记所见且欲为俗学,下鍼砭也。丁卯夏龙游余,绍宋敬题。余绍宋(白文)、越园(朱文) 【说明】余绍宋旧藏。 【作者简介】恽寿平,初名格,字惟大,后改名寿平,改字正叔,号南田,别号云溪外史,晚号东园客、草衣生,又号白云外史,斋号瓯香馆,江苏常州人。生而敏慧,八岁咏诗惊长者,诗格超逸。精行楷书,得褚遂良神髓。中年时获得画坛宗主王时敏指导,得见宋元名迹,画艺趋于成熟,山水、花卉均成就不凡,时称“三绝”。晚年没骨技法愈臻完美,画风从工丽转向淡雅,神韵更加突出。与王时敏、王鉴、王翚、王原祁、吴历合称“清六家”,或称“四王吴恽”。 【跋者简介】1.余绍宋(1882-1949), 字越园,早年曾用樾园、粤采、觉庵、觉道人、映碧主人等别名,49岁后更号寒柯,浙江龙游人,生于浙江衢州。日本法政大学毕业。清朝宣统二年(1910)回国,以法律科举人授外务部主事。民国元年任浙江公立法政专门学校教务主任兼教习。翌年赴北京,先后任众议院秘书、司法部参事,次长、代理总长、高等文官惩戒委员会委员、修订法律馆顾部、北京美术学校校长、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法政大学教授、司法储材馆教务长等职。 2.谢玉岑(1899-1935)民国著名词人,书画家。初名子楠,又名觐虞,字玉岑,后号孤鸾。江苏常州人,谢稚柳兄。受教于钱振鍠,并娶钱氏长女素蕖为妻,后执教于温州十中、上海南沣中学、商学院等校。与词学家朱祖谋、叶恭绰交往,与学者夏承焘、画家张善孖、大千兄弟交谊深笃。工辞赋,善书画,中年以后特以词名世。书法尤以篆、隶为工,所书钟鼎金文。 澹烟疏雨天性狂 ——恽寿平《山水册页》赏析 文/刘金库(天津美术学院教授) 恽寿平《山水》册页,十二开,绢本设色,纵47厘米,横33.5厘米,是近几年来十分难得一见的山水册页。 第一开 《仿江参溪山雪霁图》,上跋“临江贯道溪山雪霁,雪图右丞以降,惟称李(唐)范(宽)。然李范之迹,寥寥不可得见,庶几江参犹有前贤壁垒。南田寿平。”钤“恽”(朱文)、“寿平”(白文)、“南田小隐”(白文)、“寿平”(朱文)四方印。 图中绘隆冬西北云,群物共衰槁。万雪閟阴崖,青松一何好。杂木不受风,低回向人扫。茅檐化穹庐,树压珊瑚倒。谁将渭水竿,移舟入瑶岛。 恽寿平精通画史、宋人画法,本图用的是江参画法。然则江贯道用墨轻淡匀洁,林木树叶,排列珠琲,宋人亦珍之,今视然则大有迳庭矣。足见恽寿平的笔法精致细腻。恽寿平的绘画思想从继承关系上来看,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来源于宋元时期文人画的理论,特别是受米芾、黄公望、倪瓒、苏轼等人的影响。恽寿平近接董其昌的衣钵。恽寿平的绘画思想,对董其昌的理论是有继承、有批评的,并不是完全地重复。例如,摆脱了董其昌的“南北宗说”,他在对待“北宗”问题上,持有一种扬弃的态度,这也使他在绘画理论上减少了许多的片面性。 第二开 《仿郭熙寒山行旅图》,上跋“郭河阳寒山行旅。郭熙画法谲宕奇逸,每以山谷真云摄入囊中,徐放之以似其飘缈之象为山形,故闢境奇妙,下笔灵变无方,盖得之于造化者深矣。寿平。”钤“恽”(朱文)、“寿平”(白文)、“正尗”(朱文)、“寿平”(朱文)四方印。 与郭熙的《溪山行旅图》构图相似,但完全是简单笔墨画出寒山旅行的情景。着意于山间房舍、树木、行人的刻划,取其大意而已。用笔细腻,学得范宽的精神,而不在笔墨的追求。恽寿平的创作态度比较严肃,稍不中意的即撕去,对有些流散出去的作品,即使至亲好友特来请求补款,亦不肯署名其上。他在给侄儿的信中说:“......画幅已有一帧,但有纸幅,因绢素无大幅故耳。承润笔,断无受理,心领来意。前画细看万难着款,亦不堪送人,非吝此数字也……”对于创作态度如此严谨的画家,这个不算太大的数字亦足以见其作画的勤奋,《吴越所见书画录》中记有陆毅的一则题跋,叙述他少年时与恽寿平同住了一年,亲见恽寿平的生活情景:“余束发即与南田同寝小阁中,每见黎明即起,自煮水洗面,手弄铅丹,展纸作画,乃众咸集,则铅丹尽弃,未竟之图藏之箧笥,竟日不下一笔,惟围棋吟咏畅饮而己。” 第三开《仿李成岭路寒烟图》,上跋“ 岭路寒烟,抚李咸熙本。宋法刻画,元人超逸,然超逸本繇于刻画,妙在相参而无碍,如程李用兵,宽严异路,然李将军何难于刁斗。程不识不妨于野战,拟议神明,无取定法也。昔人论李成画宗师造化笔尽意在,扫千里于咫尺,写万趣于指下,思清笔老古无其人。”钤“恽”(朱文)“寿平”(白文)二印。 图中绘山涧淙淙,溪桥上行人骑马伫足,远山房舍数间,栈道似隐似现,群鸟人字行飞起飞落,远天接水际,在画法上完全取法于李成的画法,用笔轻盈,纤细标致,高雅无比。明显是细笔一路,清沾亲带润爽异,勾笔准确,染笔到位,是件难得的精细山水。 第四开《仿王蒙溪林秋霁图》,上题“ 溪林秋霁,临王叔明。”钤“恽”(朱文)“寿平”(白文)“黄鹤山樵有秋山萧寺图,真人间第一墨宝也。此帧即用其法。白华斋抚古坐,竹影林声中驰豪酒墨,恍如秋在笔端。”钤“正尗”(朱文)。 此图系恽寿平专门临摹元代王蒙的《秋山萧寺图》而作,全图用笔全然是王叔明的笔法,远山的山体用的是牛毛皴法,下笔干净利落,林木依稀排开,山间楼阁隐然若现,林下山路清晰可见,翠蓝翠绿点叶,相映成辉。近处渔夫垂钓正忙,浅渚近礁。恽南田的山水画初学元代黄公望、王蒙,深得冷澹幽隽之致,与王时敏、王鉴、王翚、王原祁、吴历合称为“清六家”。他的山水画,不让“四王”,小幅逸笔草草,寄郁勃于悠闲,枯而有润,淡而有奇,自成格局,有“四王”未到之处。 第五开《仿董源风声出谷图》,上题“ 风声出谷,抚北苑太守。”钤“恽”(朱文)、“寿平”(白文)二印。再题“绘风易,绘声难。昔人画树多作偃枝低亚以状风势。此图独画流云奔湧,与岩林石泉相激荡,万竅怒号之态洒然洞目,若闻吹万之声出指腕间,可以补前人所未备也。南田寿平记。”钤“南田草衣”(白文)“寿平之印”(白文)二印。 此图是恽寿平用董源的披麻皴画法画出的山水。远处山峰林立,云朵飘渺其间,房舍数间若隐若现。近处溪水流淌,若得淙淙,归渔舟楫,停泊河间。恽寿平在题画中说:“得笔法易,得墨法难;得墨法易,得水法难”,其山水写生正是在这个最难点上取得了突破。恽寿平的山水画,还追求“笔不到处”的无色之色。恽寿平家庭对他的影响。他直接继承了父亲的思想,他在父亲身边随侍四十余年,忠于父训,其父对他的影响自不待说。而他的父亲又受黄宗羲思想的影响,所以无形之中黄宗羲的思想(包括文艺观)对他不无影响。 第六开《仿赵孟頫花溪渔隐图》, 启首钤“白云草堂”(白文)一印。上题“桃红不是武陵春,多事花溪远问津。若道于今无隐士,青蓑箬笠是何人。鸥波老人有《花溪渔隐图》在娄东王奉常家,设色古秀,风韵清妍,非近人所能拟议。”钤“恽”(朱文)“寿平”(白文)二印。 鸥波老人,“鸥波”即鸥鸟浮游,随波上下,比喻悠闲自在的退隐生活。这里指的是元朝赵孟頫。本开是拟赵子昂的青绿山水画法,全图只取赵氏原图的一部分,将远山用青绿山水画法画出来,桃树依次生长在近渚之上,桃花点点成丛,近处一渔夫在舟中垂钓,一幅优哉游哉的休闲生活令人羡慕。 第七开《仿赵孟頫青溪采菱图》,上题“ 青溪采菱,拟赵松雪翁。”钤“恽”(朱文)“寿平”(白文)“石田翁临承旨大青绿山水于梁溪,借观曾留抚本。”钤“南田小隐”(白文)印一方。此开为恽寿平用赵孟頫的笔法来画出的《青溪采菱图》,全图画远渚溪流汇入湖泊,两个采菱人驾舟正在采菱,近处临岸房舍,暗示渔樵生活,近坡的树林茂密。全图不是以大青绿画出,相反,全然以水墨画出,十分生动别致。如同为赵孟頫画作的底稿一样,别出心裁。 恽寿平早年学画于堂伯父恽本初。恽本初的理论也被他全盘继承下来。除此之外,恽寿平的画友以及当时的一些文人墨客,对他的绘画思想也有影响。例如,吴历和“四王”,与恽寿平之间的关系都很密切,他们之间大多有血缘关系或是师生传承。恽寿平的绘画思想以及一些重要论述,都集中在《南田画跋》和《瓯香馆集》中,也散见于他的题画和书法手稿中,其中有不少精辟的见解,对于研究我国绘画思想史和美学史有着重要的价值。 第八开《仿关仝太行山色图》,上题“关仝太行山色,南田抚。”钤“恽”(朱文)“寿平”(白文)二印。上跋:“关仝气象淩厉,高视人表,如绮里东园,衣冠甚伟,危坐宾筵,下眎五陵年少,裘马轻鲜,不觉气索。”钤“南田草衣”(白文)“寿平”(朱文)。此开系以关仝的笔法画出的太行山色图,与董其昌不同的是恽寿平并不排斥北宗山水,相反,他却用北宗山水的笔法来加强和营造南方山水的气氛,运用得当。此开即是明证。远处的山峦,不再是雄伟高耸的山峰,相反是山体的轮廓,赤露墨画出,山间寺庙房舍,出现在山峰之上,一看便知是南方的山水,勾云法则是以宋代的画云法画出来,近处的山石与山峦,则用的是北宗山水的画法,与董其昌画山水不同的是,恽寿平将北宗山水的画法应用到自己的画作中去,来加强画面的山水效果。近处的坡石画法,以雨点皴的画法,直接吸收了北宗高伟山峰的画法,而接下来的山峦则用马砑皴的画法,树木的画法完全是用关仝的画法,此开则说明恽寿平在山水画创作的过程中,兼容并蓄,将北宗山水的画法运用得轻车熟路了。他仿荆浩、关仝、仿李成、仿赵千里等等北宗的山水,无不肖似,得以应手。 第九开 《仿柯九思乔柯修竹图》,上题“ 柯敬仲乔柯修竹。”钤“尗子”(朱文)一印。后有恽寿平二跋。其一“竹树交参,坡石暎带,我思古人,悠然来下,冷风相荡,答以天籁,于此盘游,岑寥之野。南田寿平戏抚并赞。”后钤“恽”(朱文)“寿平”(白文);其二“笔笔有天际真人,想若纤豪尘垢之点,便无下笔处。南田又题。”钤“南田草衣”(白文)二次。此开为恽南田专门仿柯九思的《乔柯修竹图》(现收藏在台北故宫博物院)与柯九思不同的是,恽寿平全然以淡墨、浓墨对比的方法画出柯木修竹的,纤细利落,无一点尘埃的感觉。王翚“绝胫称力未能攀仰”的恽氏山水风骨,於此册中可一览无遗。尽管名为仿古,但册中山水无一不具有恽寿平自家风貌,与其所谓“作画须解衣盘礴旁若无人意,然若化机在手,元气狼藉,不为先匠所拘,而游於法度之外矣”、“寂寞无可奈何之境最宜入想,亟宜着笔,所谓天际真人,非鹿鹿尘埃泥滓中人所可与言也”等等画论正可相互映证。他自己对这几开小山水也极为得意,每每拈出,如此一开,说“倪迂得之(荆关之法),傲睨一世,风流足尚也”,未必不是自觉有所得,亦未必不是颇有自得。 第十开 《仿郭恕先江天楼阁图》,上题“江天楼阁,抚郭恕先,南田。”钤“恽”(白文)“寿平”(白文)二印。再跋“郭恕先纨扇本,宋徽庙所题,董文敏称宋画第一。”钤“南田小隐”(白文)印一方。 此开题中所说的郭恕先,就是郭忠恕(?-977),他的字恕先,又字国宝,洛阳(今属河南)人。五代末期至宋代初期的画家,兼精文字学、文学,善写篆、隶书和“八分体”,以楷书最为著名。尤其“界画”为世人推重。《圣朝名画评》中评他的界画,为”一时之绝”,列为“神品”。工书,诸体皆能。曾有人得鸟迹篆,忠恕一见辄诵如宿习。清刘熙载《艺概.书概》称:“忠恕以篆古之笔溢为分隶,独成高致。”传有《三体阴符经》《汗简》《佩觽》等书。其画风画技在当时和后世有较大影响。 郭忠恕《江天楼阁图》现藏南京博物院,是南宋佚名的作品。但在恽寿平那个时代被认定为是郭忠恕的真迹,故有此开。长于界画的河南籍画家郭忠恕,以纯以墨线描绘山水、人物、船只。画中不但表现了对山水中房舍正确结构的兴趣,也呈现出船夫们多样的活动情态,可藉此开想见五代宋初北方界画达到的艺术水平。《圣朝名画评》提到郭忠恕是以木匠使用的建筑结构计算方式描绘宫室屋宇题材。而在此开中,恽寿平则不同,虽以山水、房舍、船夫等都有所交待,但比郭忠恕所画的界画更加呈现出的壮丽闲雅之感。全图以小青绿山水的画法,将郭氏的山水画呈现出来,多了许多文人趣味,虽工整如初,但更加符合文人画的欣赏观念。 第十一开 《仿巨然夏山图》,上题“巨僧夏山图”钤“尗子”(朱文)再题“秃管戏拈,一两折生烟,欲飞灵气百变,得之古人三昧也。”钤“寿平”(朱文)“寿平”(白文)二印。 本开仿巨然的《夏山图》,现已不存,后世多有临摹作品,如王翬、王鉴、张大千等,全图山峦重叠,危岩险峻,丛林茂密,松绕寺门,瀑布摺叠,小涧曲流注入清溪。乾隆皇帝更是写诗题赞:千章灌木绿阴稠,策蹇何人来访幽。世务请君谩启齿,尊卢前事?从头。 第十二开 《仿赵伯驹翠岫春云图》,上题“翠岫春云,抚赵伯驹。” 再题“规摹赵千里,小变刻画之迹,归于清润,此鸥波老人一生宗尚,如是足称大雅。”钤“南田小隐”(白文)“寿平”(朱文) 本开《翠岫春云图》是恽寿平仿赵伯驹的一幅青绿重设色作品,笔触纤细,颜色高雅古朴,山石是青色,陡峭险峻,房屋、小桥等掩映其中,在古厚中透露出典雅的气息。师法造化恽寿平在广泛吸取古代传统技法并把它应用于自己的山水画创作中的同时,也特别注重师法造化。恽寿平所处的时期是古典主义时期,在这个时期,形式主义、复古主义等深刻影响着绘画创作。他在崇古、仿古声中大胆提出“写生之技,即以古人为师,犹未能臻妙,必进而师抚造化”的主张。恽寿平对自然界的景物观察十分细致,将自己的身心和大自然融合在一起。他有很强的造型能力,重视写实,通过细致的观察能够抓住事物的形神特点。 本册后有著名美术史家、鉴定家余绍宋的长段题跋,相映生辉。余绍宋将书画鉴定的原理说得十分透徹:“世所传南田画山水,多幽淡超脱之笔,乍见此册鲜有不疑其伪者,不知古人用功无不从规矩入手。惟规矩之极神而明之,方能臻幽淡超脱之境,非可一蹴成也。南田自题云:宋法刻画,元人超逸本由于刻画妙在相矣而无碍真,不易之论也。此册未著所作年月以意度之,当为三四十岁时所作。笔墨精到,出入宋元,其后幽淡超脱。诸作均可于此窥其原委。往读南田家传,谓先生既与虞山王石谷交,石谷笔意极相似,先生曰:两贤不相下,公将以此擅天下名,吾何为事此?乃作花卉写生云云。颇疑其不可信。今观此册,始知两家俱从宋元切实入乎笔墨酷似处,不可而让石谷独擅山水之故,亦因之恍然真可证。家传所言之,非诬矣,此册旧为景朴孙所藏,今归沈季让兄。季让属题,因记所见,且欲为俗学下鍼砭也。丁卯夏,龙游余绍宋敬题。”后钤“余绍宋”(白文)“越园”(朱文) 本套册页,自然也是恽氏精彩至极的作品。所仿均为各家最精彩之作。画史总说恽寿平是因为自认山水水平比不上王翚才转作花鸟的,事实并非如此。即便当时,已经有为恽寿平鸣不平的,《南田画跋》中有记载说:“南田画虽与石谷齐名,然石谷腹少书卷,故其笔墨间工夫有餘,而乏天然之韵。南田以绝世之姿辅之以书卷,故信手破墨,自有尘外远致,无所用意,而工益奇正,恐石谷绝胫称力未能攀仰也。” 恽寿平注重效仿古人,取长补短,强调心灵和精神的结合,主张师法自然、重视写生,在别样的景致中获取自己的创作灵感。恽寿平是众多古典文人画家中最具特点的一位,他将文人画的色彩运用发挥到了极致。他在学习前人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了老庄、禅宗思想,以正确对待古法的态度重新定义了“逸格”。在绘画创作中,恽寿平的终极目标是超越对笔墨、色彩、意境的追求,注重内在精神,凸显画作的文人色彩。恽寿平对“师法造化”的重视,对“色彩”的合理运用,以及对绘画情感、格调的追求为当代画家创作提供了重要参照。 恽寿平绘画艺术,影响于清朝一代,历三百年而不衰。不少有成就的画家都受到他的艺术的熏染。恽寿平归根到底仍是属于他那个时代的人物,他的思想情感、审美观念、艺术创作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那个时代及他所属的那个阶层的烙印,不管是在艺术思想上,还是艺术创作上,其时代的局限性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恽寿平作为封建社会中一个不得志的、正直的、有才华的知识分子,他一生的遭遇是值得同情的,他坚贞、高尚的品格和操守是值得赞扬的,在艺术上于谋生卖画的奋斗中能“脱落时径、洗发新趣”,其“不为先匠所拘”的勇敢精神是值得学习的。他的没骨花卉开画坛一代新风,影响深远,他的艺术思想和艺术实践有许多可贵的地方值得研究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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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则制定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
第二条?名词解释
本规则各条款内,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一)“本公司”指中鸿信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二)“本公司住所地”指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6号中纺大厦8层以及日后可能变更之工商注册地址;
(三)“委托人”指委托本公司拍卖本规则规定范围内拍卖标的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规则中,除非另有说明或根据文义特殊需要,委托人均包括委托人的代理人;
(四)“竞买人”指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在本公司登记并办理了必要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参加竞买拍卖标的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或对竞买人的资格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或资格。本规则中,除非另有说明或根据文义特殊需要,竞买人均包括竞买人的代理人;
(五)“买受人”指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六)“拍卖标的”指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委托本公司进行拍卖的物品;
(七)“拍卖日”指在某次拍卖活动中,本公司公布的正式开始进行拍卖交易之日;
(八)“拍卖成交日”指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拍卖师以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任何拍卖标的达成交易的日期;
(九)“落槌价”指拍卖师落槌决定或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将拍卖标的售予买受人的价格;
(十)“出售收益”指支付委托人的款项净额,该净额为落槌价减去按比率计算的佣金、税费、各项费用及委托人应支付本公司的其他款项后的余额;
(十一)“购买价款”指买受人因购买拍卖标的而应支付的包括落槌价、全部佣金、以及应由买受人支付的其他各项费用的总和;
(十二)“各项费用”指本公司对拍卖标的进行保险、制作拍卖标的图录及其他形式的宣传品、包装、运输、存储、保管等所收取的费用以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本规则规定而收取的其他费用;
(十三)“保留价”指委托人提出并与本公司在委托拍卖合同中确定的拍卖标的最低售价;
(十四)“参考价”指在拍卖标的图录或其他介绍说明文字之后标明的拍卖标的估计售价。参考价在拍卖日前较早时间估定,并非确定之售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五)“保管费”指委托人、买受人按本规则规定应向本公司支付的保管费用,现行收费标准为每日按保留价(无保留价的按约定保险金额)的万分之三收取。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凡参加本公司组织、开展的文物、艺术品等收藏品的拍卖活动的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均应按照本规则执行。
第四条?特别提示
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时,即表明该竞买人成为该拍卖标的的买受人。
凡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委托人、竞买人和买受人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并对自己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规则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五条?瑕疵担保
本公司特别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及/或品质,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应亲自审看拍卖标的原物,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关于委托人的规定
第六条?委托程序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其物品时,若为自然人的,应持有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并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若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凭有效注册登记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其物品时,即自动授权本公司对该物品自行进行展览、展示、制作照片、图示、图录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宣传品。
第七条?委托人之代理人
委托人委托代理人拍卖物品的,应向本公司出具相关委托证明文件、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并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委托人及代理人若为自然人的,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若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凭有效注册登记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
本公司有权对上述委托事项以本公司认为合理的方式进行核查。
第八条?委托人之保证
委托人就其委托本公司拍卖的拍卖标的不可撤销地向本公司及买受人保证如下:
(一) 其对该拍卖标的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或享有处分权,对该拍卖标的的拍卖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亦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其已尽其所知,就该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向本公司进行了全面、详尽的披露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或虚构之处;
(三) 如果其违反上述保证,造成拍卖标的的实际所有权人或声称拥有权利的任何第三人提出索赔或诉讼,致使本公司及/或买受人蒙受损失时,则委托人应负责赔偿本公司及/或买受人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
第九条?保留价
凡本公司拍卖标的未标明或未说明无保留价的,均设有保留价。保留价数目一经双方确定,其更改须事先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某一拍卖标的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会中未达保留价不成交而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拍卖前本公司之决定权
本公司对下列事宜拥有完全的决定权:
(一) 通过拍卖标的图录及/或新闻媒体及/或其他载体对任何拍卖标的作任何内容说明及/或评价;
(二) 是否应征询任何专家意见;
(三) 拍卖标的在图录中插图的先后次序、位置、版面大小等安排以及收费标准;拍卖标的的展览/展示方式;拍卖标的在展览/展示过程中的各项安排及所应支付费用的标准;
(四) 除非本公司与委托人另有约定,本公司对某拍卖标的是否适合由本公司拍卖(即最终是否上拍) ,以及拍卖地点、拍卖场次、拍卖日期、拍卖条件及拍卖方式等事宜拥有完全的决定权。
(五) 本公司可根据不同拍卖条件及拍卖方式等任何情况,在拍卖日前公布竞买人办理竞买号牌的条件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竞买人办理竞买号牌的资格条件。
第十一条?未上拍拍卖标的
委托人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且将拍卖标的交付本公司后,若因任何原因致使本公司认为某拍卖标的不适合由本公司拍卖的,则委托人应自收到本公司领取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取回该拍卖标的(包装及搬运等费用自行负担) ,本公司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拍卖合同自委托人领取该拍卖标的之日解除。若在上述期限,委托人未取回拍卖标的的,则本公司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拍卖合同自上述期限届满之日即告解除。若在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后七日内,委托人仍未取回拍卖标的的,委托人应自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后第八日起每日按本规则第二条第(十五) 款的规定向本公司支付保管费用。若在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后九十日内,委托人仍未取回拍卖标的的,本公司有权按本规则第三十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拍卖中止
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本公司有权在实际拍卖前的任何时间决定中止任何拍卖标的的拍卖活动:
(一) 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的归属或真实性持有异议的;
(二) 第三人对拍卖标的的归属或真实性持有异议且能够提供本公司认可的异议所依据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书面表示愿意对中止拍卖活动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及全部损失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的;
(三) 对委托人所作的说明或对本规则第八条所述委托人保证的准确性持有异议的;
(四) 有证据表明委托人已经违反或将要违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的;
(五) 存在任何其他合理原因的。
第十三条?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
委托人在拍卖日前任何时间,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说明理由后,可撤回其拍卖标的。但撤回拍卖标的时,若该拍卖标的已列入的图录或其他宣传品已开始印刷,则应支付相当于该拍卖标的保险金额百分之二十的款项并支付其他各项费用。如图录或任何其他宣传品尚未印刷,也需支付相当于该拍卖标的保险金额百分之十的款项并支付其他各项费用。
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在收到本公司领取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取回该拍卖标的。若在该期限内未取回拍卖标的的,委托人应自该期限届满后次日起每日按本规则第二条第(十五) 款的规定向本公司支付保管费用。若在该期限届满后的九十日内,委托人仍未取回拍卖标的的,本公司有权按本规则第三十条的规定执行。
因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而引起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均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第十四条?自动受保
除委托人另有书面指示外,在委托人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且将拍卖标的交付本公司后,所有拍卖标的将自动受保于本公司投保的保险,保险金额以本公司与委托人在委托拍卖合同中确定的保留价为准(无保留价的,以拍卖标的约定的保险金额为准;调整拍卖保留价的,以该拍卖标的调整后的保留价为准) 。
此保险金额只适用于向保险公司投保以及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向保险公司索赔,并非本公司对该拍卖标的价值的保证或担保,也不意味着该拍卖标的由本公司拍卖,即可售得相同于该保险金额之款项。
第十五条?保险费
除委托人与本公司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按如下规则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
(一) 拍卖标的未成交的,支付相当于保留价(无保留价的按拍卖标的约定保险金额) 百分之一的保险费;
(二) 拍卖标的成交的,支付相当于落槌价百分之一的保险费。
第十六条?保险期间
如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保险期限至拍卖成交日起第三十日止或买受人领取拍卖标的之日止(以二者中较早者为准) ;如拍卖标的拍卖未成交,则保险期限至委托人收到本公司告知其领回拍卖标的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届满为止。
第十七条?委托人安排保险
如委托人以书面形式告知本公司不需投保其拍卖标的,则风险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且委托人应随时承担以下责任(除非法院或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
(一) 对其他任何权利人就拍卖标的的毁损、灭失向本公司提出的索赔或诉讼做出赔偿;
(二) 对因任何原因造成拍卖标的损毁、灭失,而致使本公司或任何权利人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及所支出的全部费用承担赔偿责任;
(三) 将本条所述的赔偿规定通知该拍卖标的的任何承保人。
第十八条?保险免责
因自然磨损、固有瑕疵、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 变化、湿度或温度转变、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以及因地震、海啸、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及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对拍卖标的造成的任何毁损、灭失,以及由于任何原因造成的图书框架或玻璃、囊匣、底垫、支架、装裱、插册、轴头或类似附属物的毁损、灭失,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保险赔偿
凡属因本公司为拍卖标的所购保险承保范围内的事件或灾害所导致的拍卖标的毁损、灭失,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保险的法律和规定处理。本公司在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并获得保险赔偿后,将保险赔款扣除本公司费用(佣金除外) 的余款支付给委托人。
第二十条?竞买禁止
委托人不得竞买自己委托本公司拍卖的物品,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若违反本条规定,委托人应自行承担相应之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本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二十一条?佣金及费用
除委托人与本公司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同意本公司按落槌价百分之十扣除佣金并同时扣除其他各项费用,且认可本公司可根据本规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向买受人按落槌价百分之十五收取佣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第二十二条?未成交手续费
如某拍卖标的的竞买价低于保留价的数目而未能成交,则委托人授权本公司向其收取按保留价百分之三计算的未拍出手续费,并同时收取其他各项费用。
第二十三条?出售收益支付
如买受人已按本规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则本公司应自拍卖成交日起三十五天后以人民币的货币形式将出售收益支付委托人。
第二十四条?延迟付款
如本规则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付款期限届满,本公司仍未收到买受人的全部购买价款,则本公司将在实际收到买受人支付的全部购买价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但该时限亦应在拍卖成交日起三十五天后)将出售收益支付委托人。
第二十五条?撤销交易
拍卖成交日起九十日内,如买受人仍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委托人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并经本公司同意后,委托人有权撤销交易,本公司将在做出同意委托人撤销交易的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发出撤销交易的通知。如委托人将撤销交易的通知送达本公司之时,买受人已经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和/或已经办理完毕提货手续的,委托人撤销交易的通知视为自动废止,相关交易应按照本规则第二十四条等规定继续履行,委托人应予以必要的配合并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如委托人撤销交易,则委托人应自收到本公司领取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取回该拍卖标的(包装及搬运等费用自行负担) 。若超过该期限,委托人应自该期限届满后次日起每日按本规则第二条第(十五)款的规定向本公司支付保管费用。若在该期限届满后的九十日内,委托人仍未取回拍卖标的的,本公司有权按本规则第三十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代为追索
如买受人未按本规则规定支付全部购买价款,且委托人要求本公司代表其向买受人追索拖欠款项,则委托人应向本公司支付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
第二十七条?税项
如委托人所得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纳税,则由拍卖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之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代扣委托人应缴纳之税费,并在缴纳完成后将纳税凭证交付给委托人。
第二十八条?本公司之最终决定权
本公司可视具体情况决定下列事项:
(一) 同意购买价款以特殊付款条件支付;
(二) 搬运、储存及投保已出售的拍卖标的;
(三) 根据本规则有关条款,解决买受人提出的索赔或委托人提出的索赔;
(四) 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收取买受人拖欠的款项。
第二十九条?拍卖标的未能成交
如拍卖标的未能成交,委托人应自收到本公司领取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取回该拍卖标的(包装及搬运等费用自行负担),并向本公司支付未拍出手续费及其他各项费用。本公司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拍卖合同自委托人领取该拍卖标的之日解除。若在上述期限,委托人未取走拍卖标的的,则本公司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拍卖合同自上述期限届满之日即告解除。若在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后七日内,委托人仍未取走拍卖标的的,委托人应自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后第八日起每日按本规则第二条第(十五) 款的规定向本公司支付保管费用。若在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后九十日内,委托人仍未取回拍卖标的的,本公司有权按本规则第三十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延期取回拍卖标的
委托人应对其超过本规则规定期限未能取回其拍卖标的而在该期限后所发生之一切风险及费用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拍卖标的未上拍、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拍卖标的未能成交、委托人撤销拍卖交易等情形导致委托人应按本规则规定取回拍卖标的,委托人却延期未取回的,则本公司有权在本规则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以公开拍卖或其他本公司认为合适的方式及条件出售该拍卖标的,处置所得在扣除本公司因此产生之全部损失、费用(保管费、保险费、搬运费、公证费等)后,若有余款,则余款由委托人自行取回,该余款不计利息。
无论委托人是否延期取回拍卖标的,如委托人要求本公司协助退回其拍卖标的,退回的风险及费用由委托人承担,除非特别指明并负担保险费外,一般在运输中不予投保。
第三章?关于竞买人和买受人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拍卖标的图录
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为便于竞买人及委托人参加拍卖活动,本公司均将制作拍卖标的图录,对拍卖标的之状况以文字及/或图片进行简要陈述。拍卖标的图录中的文字、参考价、图片以及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传品,仅供竞买人参考,并可于拍卖前修订,不表明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的真实性、价值、色调、质地、有无缺陷等所作的担保。
第三十二条?图录之不确定性
因印刷或摄影等技术原因造成拍卖标的在图录及/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图示、影像制品和宣传品中的色调、颜色、层次、形态等与原物存在误差者,以原物为准。
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任何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包括证书、图录、状态说明、幻灯投影、新闻载体、网络媒体等)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毋需对上述之介绍及评价中的不准确或遗漏之处负责。
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拍卖标的任何说明中引述之出版著录仅供竞买人参考。本公司不提供著录书刊等资料之原件或复印件,并保留修订引述说明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竞买人之审看责任
本公司特别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及/或品质,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及/或其代理人有责任自行了解有关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并对自己竞买某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郑重建议,竞买人应在拍卖日前,以鉴定或其他方式亲自审看拟竞买拍卖标的之原物,自行判断该拍卖标的的真伪及/或品质,而不应依赖本公司拍卖标的图录、状态说明以及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传品之表述做出决定。
第三十四条?竞买人登记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在拍卖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本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填写并签署登记文件;竞买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在拍卖日前凭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以及本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填写并签署登记文件,根据本公司公布的办理竞买号牌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并领取竞买号牌。
第三十五条? 竞买号牌
本公司可根据不同拍卖条件及拍卖方式等任何情况,在拍卖日前公布办理竞买号牌的条件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竞买人办理竞买号牌的资格条件。
本公司郑重提示,竞买号牌是竞买人参与现场竞价的唯一凭证。竞买人应妥善保管,不得将竞买号牌出借他人使用。一旦丢失,应立即以本公司认可的书面方式办理挂失手续。
无论是否接受竞买人的委托,凡持竞买号牌者在拍卖活动中所实施的竞买行为均视为竞买号牌登记人本人所为,竞买人应当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除非竞买号牌登记人本人已以本公司认可的书面方式在本公司办理了该竞买号牌的挂失手续,并由拍卖师现场宣布该竞买号牌作废。
第三十六条?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应在领取竞买号牌前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数额由本公司在拍卖日前公布。若竞买人未能购得拍卖标的的,则该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竞买人;若竞买人成为买受人的,则该保证金自动转变为支付拍卖标的购买价款的定金。
第三十七条?本公司之选择权
本公司有权酌情拒绝任何人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或进入拍卖现场,或在拍卖会现场进行拍照、录音、摄像等活动。
第三十八条?异常情况处理
当拍卖现场出现异常情况影响拍卖活动正常进行时,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直至暂停拍卖活动。如拍卖现场出现任何争议,本公司有权予以协调解决。
第三十九条?以当事人身份竞买
除非某竞买人在拍卖日前向本公司出具书面证明并经本公司书面认可,表明其身份是某竞买人的代理人,否则每名竞买人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
第四十条?委托竞投
竞买人应亲自出席拍卖会。如不能出席,可采用书面形式委托本公司代为竞投。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上述委托。
委托本公司竞投之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迟于拍卖日前二十四小时) 办理委托手续,向本公司出具书面委托竞投授权书,并应根据本规则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同时缴纳竞买保证金。
委托本公司竞投之竞买人如需取消委托授权,应不迟于拍卖日前二十四小时书面通知本公司。
竞买人委托本公司代为竞投的,竞买结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第四十一条?委托竞投之免责
鉴于委托竞投系本公司为竞买人提供的代为传递竞买信息的免费服务,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竞投未成功或代理竞投过程中出现的疏忽、过失或无法代为竞投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十二条?委托在先原则
若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本公司竞投之竞买人以相同委托价对同一拍卖标的出价且最终拍卖标的以该价格落槌成交,则最先将委托竞投授权书送达本公司者为该拍卖标的的买受人。
第四十三条?拍卖师之决定权
拍卖师有权代表本公司提高或降低竞价阶梯、拒绝任何竞买,在出现争议时,将拍卖标的重新拍卖。
第四十四条?影像显示板及货币兑换显示板
本公司为方便竞买人,可能于拍卖中使用影像投射或其他形式的显示板,所示内容仅供参考。无论影像投射或其他形式的显示板所示之数额、拍卖标的编号、拍卖标的图片或参考外汇金额等均有可能出现误差,本公司对因此误差而导致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十五条?拍卖成交
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时,该竞买人竞买成功,即表明该竞买人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买受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
第四十六条?佣金及费用
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即成为该拍卖标的的买受人。买受人应支付本公司相当于落槌价百分之十五的佣金,同时应支付其他各项费用,且认可本公司可根据本规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向委托人收取佣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第四十七条?付款时间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公司付清购买价款并领取拍卖标的。若涉及包装及搬运费用、运输保险费用、出境鉴定费等,买受人需一并支付。
第四十八条?支付币种
所有价款应以本公司指定的货币支付。如买受人以本公司指定的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支付,应按买受人与本公司约定的汇价折算或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于买受人付款日前一个工作日公布的人民币与该币种的汇价折算。本公司为将买受人所支付之该种外币兑换成人民币所引致之所有银行手续费、佣金或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第四十九条?所有权转移
买受人全额支付购买价款后,即获得拍卖标的的所有权。
第五十条?风险转移
竞买成功后,拍卖标的的风险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发生后(以较早发生日期为准) 即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一) 买受人领取所购拍卖标的;
(二) 买受人向本公司支付有关拍卖标的的全部购买价款;
(三) 拍卖成交日起三十日届满。
第五十一条?领取拍卖标的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日起三十日内前往本公司住所地或本公司指定之其他地点领取所购买的拍卖标的。若买受人未能在拍卖成交日起三十日内领取拍卖标的,则逾期后对该拍卖标的的相关保管、搬运、保险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且买受人应对其所购拍卖标的承担全部责任。即使该拍卖标的仍由本公司或其他代理人代为保管,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任何原因所致的该拍卖标的的毁损、灭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十二条?包装及搬运
本公司工作人员应买受人要求代为包装及处理购买的拍卖标的,仅视为本公司对买受人提供的服务,本公司可酌情决定是否提供此项服务,若因此发生任何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因任何原因造成的玻璃或框架、囊匣、底垫、支架、装裱、插册、轴头或类似附属物的损坏不承担责任。此外,对于本公司向买受人推荐的包装公司及装运公司所造成的一切错误、遗漏、损坏或灭失,本公司亦不承担责任。
第五十三条?拍卖标的出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限制带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拍卖标的,本公司将在拍卖标的图录或拍卖会现场予以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带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拍卖标的,买受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自行办理出境手续。
第五十四条?未付款之补救方法
若买受人未按照本规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足额付款,本公司有权采取以下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 拍卖成交后,若买受人未按照本规则规定时间缴付购买价款,竞买保证金(定金) 不予退还,同时还应按照本规则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买受人以同一竞买号牌同时拍得多件拍品的,拍卖成交后,若买受人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任一拍卖标的购买价款,则全部竞买保证金(定金) 不予退还,同时还应按照本规则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二) 在拍卖成交日起三十日内,如买受人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本公司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向买受人催要欠付的全部或部分购买价款;
(三) 在拍卖成交日起三十日内,如买受人仍未足额支付购买价款,本公司则自拍卖成交日后第三十一日起就买受人未付款部分按照日息万分之三收取利息,直至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买受人与本公司另有协议者除外;
(四) 对买受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本公司因其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因买受人迟付或拒付款项造成的利息损失;
(五) 留置本公司向同一买受人拍卖的该件或任何其他拍卖标的,以及因任何原因由本公司占有该买受人的任何其他财产或财产权利,留置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或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若买受人未能在本公司指定时间内履行其全部相关义务,则本公司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处分留置物。处分留置物所得不足抵偿买受人应付本公司全部款项的,本公司有权另行追索;
(六) 在拍卖成交日起九十日内,如买受人仍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的,本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撤销或同意委托人撤销在同一或任何其他拍卖中向同一买受人售出的该件或任何其他拍卖标的的交易,并保留追索因撤销该笔或任何其他交易致使本公司所蒙受全部损失的权利;
(七) 经征得委托人同意,本公司可按照本规则规定再行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出售该拍卖标的。原买受人除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买受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并承担再次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出售该拍卖品所有费用外,若再行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出售该拍卖标的所得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第五十五条?延期领取拍卖标的之补救方法
若买受人未能按照本规则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时间领取其购得的拍卖标的,则本公司有权采取以下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 将该拍卖标的储存在本公司或其他地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自拍卖成交日起的第三十一日起按本规则第二条第(十五) 款的规定计收保管费等) 及/或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在买受人如数支付全部购买价款后,方可领取拍卖标的(包装及搬运费用、运输保险费用、出境鉴定费等自行负担) ;
(二) 买受人应对其超过本规则规定期限未能领取相关拍卖标的而在该期限届满后所发生之一切风险及费用自行承担责任。如买受人自成交日起的九十日内仍未领取拍卖标的的,则本公司有权以公开拍卖或其他本公司认为合适的方式及条件出售该拍卖标的,处置所得在扣除本公司因此产生之全部损失、费用(包装及搬运费用、运输保险费用、出境鉴定费、保管费、公证费等) 后,若有余款,则由买受人自行取回,该余款不计利息。
第四章?其他
第五十六条? 国家优先购买权
政府有关部门对拍卖标的行使国家优先购买权时,按国家法律及政府有关决定执行,相关各方应予接受并给予必要的配合。
第五十七条?保密责任
本公司有义务为委托人、竞买人及买受人保守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规则维护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本公司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第五十八条?鉴定权
本公司认为需要时,可以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标的的状况不符的,本公司有权变更或者解除委托拍卖合同。
第五十九条?著作权
委托人授权本公司对其委托本公司拍卖的任何物品制作照片、图示、图录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传品,本公司依法享有上述照片、图示、图录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传品的著作权,有权对其依法加以使用。
第六十条?拍卖无效之赔偿责任
因相关人原因导致拍卖交易无效的,则相关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以弥补本公司的全部损失。赔偿标准以该拍卖交易有效时本公司可得利益为准。
第六十一条?通知
竞买人及委托人均应将其固定有效的通讯地址和联络方式以竞买登记文件、委托拍卖合同或其他本公司认可的方式告知本公司,若有改变,应立即书面告知本公司。本规则中所提及之通知,仅指以信函或传真形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如以邮递方式发出,一旦本公司将通知交付邮递单位,则视为本公司已发出该通知,同时应视为收件人已按正常邮递程序收到该通知。如以传真方式发出,则传真发送当日为收件人收到该通知日期。
第六十二条?可分割性
如本规则之任何条款或部分因任何理由被有权机构认定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强制执行,本规则其他条款或部分仍然有效,相关各方应当遵守、执行。
第六十三条?争议解决
凡因依照本规则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而引起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相关各方均应向本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该等争议的准据法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六十四条?语言文本
本规则以中文为标准文本,英文文本为参考文本。
中文文本如与英文文本有任何不一致之处,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六十五条?规则版权所有
本规则由本公司依法制订和修改,相应版权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手段,利用本规则获取商业利益,亦不得对本规则之任何部分进行复制、传送或储存于可检索系统中。
第六十六条?单数词语与复数词语
在本规则条款中,根据上下文义,单数词语亦包括复数词语,反之亦然。
第六十七条?修改权
本规则的修改权属于本公司,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对本规则依法进行修改,并且本规则自修改之日起自动适用修改后的版本。本规则如有修改,本公司将及时依法以本公司认为合适的方式公示,请相关各方自行注意,本公司有权不予另行单独通知。
第六十八条?文本适用
除非经本公司另行同意,本规则第六条中所述之委托拍卖合同及第二十五条中所述之撤销交易通知等相关文本均适用本公司制定的文本。本公司制定的该等相关文本与本规则共同构成一个不可分割之组成整体。
第六十九条?施行时间
本规则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条?解释权
中鸿信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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