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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永乐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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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t 0848
禹之鼎 清康熙庚辰年作 带经荷锄图 手卷 设色绢本
Lot 0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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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北京时间
2021年05月20日 开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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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描述
作者 禹之鼎(1647~1716)
尺寸 画心39×102cm;题跋39×821cm
创作年代 清康熙庚辰年作
著 录: 1.王士禛《渔洋山人自撰年谱》卷下(见《四部备要集部渔洋山人精华录训纂》中华书局)。 2.查慎行《敬业堂诗集》卷二十九《奉题大司冦新城公荷锄图》。 3.朱载震《京华诗》《康熙庚辰夏六月御书带经堂三大字赐司寇尚书王公阮亭先生先生因取少陵细雨荷锄立江猿吟翠屏句属禹之鼎鸿胪写图命题卷后》。 4.宫鸿历《宫鸿历诗稿》《御书带经堂三大字赐新城公因取杜诗细雨荷锄立江猿吟翠屏画小照属题》。 5.吴雯《吴雯先生莲洋集》第90页,《奉题阮翁荷锄图》山西出版集团三晋出版社。 6.梁佩兰《六莹堂集》二集卷四《题渔洋山人荷锄图并序》。 7.缪沅《余园诗钞》卷二《奉题大司冦新城公荷锄图》小序。 8.胡艺《禹之鼎年谱》见《朵云》3集第207页,1982.5月。 9.蒋寅《王渔洋事迹征略》,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9。 出 版: 1.《乐山堂藏中国书画》,乐山堂,2006年版 2.《清玩雅集廿周年庆收藏展》(书画),2012年版。 钤 印: 禹之鼎、慎斋、醉酒、逢佳 鉴藏印: 合浦香氏、梦诗庐 题 签: 香翰屏题签:禹之鼎写王渔洋荷锄图。梦诗庐藏,甲戌(1934年)署签。印文:香翰屏 题 跋: 1.张尚瑗题跋:朝霭羃林皋,长空一泼墨。微雨霭而至,遥峦净如拭。密密秧攅针,畇畇田布。农占榆荚候,风信楝花逼。转槔蛇骨蜕,句庛鸦觜侧。侧负来者谁,翁头笠股邪。逼汜胜时手,编景德衔口。敕聊同乐亩,敢忘力沟洫,好问喘牛频,偏听鸣鸠亟。西北忧土破,东南竭民力。剜肉发长谣,滴汗闻太息。比舞齐廷鸟,又书鲁史□,蟹稻种不遗。凫□饱未浔,年荒贵为榖田美善长稷,元老陈农田。黼扆念耕织,赐额表金籝。绘图在宝穑,用意各有适。怀古渺何极,千乘堪师资。副相实雄职(公时方持宪),艺囿仰书仓。儒林尊学殖,玉禾秀三稯。时雨洒五色,煌煌尚经术。攘攘嗤肉食,如何儿大夫。同传有卜式地。张尚瑗应命敬题。 印文:弘蘧、张损持印、尚瑗 张尚瑗,字宏蘧,一字损持,吴江人。生卒年均不详,约清圣祖康熙四十年前后在世。才情藻逸,性尤嗜佳山水。康熙二十七年(西元一六八八年)进士,膺馆选,即假沐归里,终岁作汗漫游。久之,以庶常外调,终江西兴国令。尚瑗工诗,多纪游之作,有石里诗钞。初从朱鹤龄游,讲春秋之学,著三传折诸四十四卷,《四库总自》并传于世。 2.王原题跋:杜陵诗意写苍茫,雨笠烟锄野趣长。也似樊川句中事,水田三顷百株桑。不比当年沮溺俦,只将灭装傲王侯。倪宽善学樊迟稼,史畷经畬会有秋。得请难期深眷时,为霖要赴八纮思。朝回独作归田梦,多恐旁人未偹知。华鹊山春水满川,祥风甘雨自年年。异时垄畔修农谱,重诂豳风七月篇。康熙癸未昜月下浣,青浦门人王原拜题。印文:松南渔人、字深一字令贻 王原,初名深,字仲深,一字令诒,号学庵,晚号西亭。年十二三为诗古文,二十四为县学生。康熙二十七年成进士,未及用,从刑部尚书徐乾学修《一统志》于包山。三十三年选广东茂名县,三十八年补贵州铜仁县,四十一年行取试授工科给事中,寻以劾文选司郎中陈汝弼奸贪,牵连降级以归。原壮而力学,老而不倦,初出乾学及新城王士禛门下,已从平湖陆陇其、睢阳汤斌问学,一以濂、洛为宗。年至八十四卒。著作颇丰。 3.汪绎题跋:青山欲雨云模糊,水田漠漠闻提壶。炊烟不辨远村树,江声历辞新?蒲。柴门茅屋定何处,天地一碧归平芜。行歇荷锄奚为者,风骨宛是神仙徒。渔洋诗老鲁国叟,偶然游戏来清都。声华蚤岁劲天子,褒嘉迥与寻常殊。稽古之兰世谁以,身虽廊阔心江湖。黄扉紫阁宰相事。绿蓑青箬渔樵图。人生何必尽田墅,金章白发多相须。渊明作令不数月,已苦束带迎人趍。乐天七十方致政,诗中往往称达夫。但令胸次具高趣,兴会所到公清娱。有田可耕书可读,宵来归梦随(食鸟)凫。长安意味总如此,我亦杨帆东入湖。时绎请假南归,康熙癸未(1703年)七月,门下晚生汪绎。印文:汪绎之印、翰林修撰、我犹名奕□刷字、寒门韵事 汪绎(1671-1706),字玉轮,号东山,清休宁县城西门人,寄籍江苏常熟。康熙三十六年(1697)会试得中贡士,因回家奔父丧而未能参加殿试;三年之后的康熙三十九年(1700)恩准补考殿试高中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后辞官归里,卒于扬州。 4.狄亿题跋:渔洋先生盖代英,公才大展司钧轴。九重眷遇恩最殊,地望儿宽良接毂。赐以扁榜字带经,华堂夜夜荣光烛。为倩鸿胪绘此图,颇厌簪珪身局促。鹤嘴鸭头手自荷,蓑笠寻常新结束。屋角春畦弥弥青,屋前春涨澄澄绿。固知此景都下无,胜情远到家山曲。还怕蓬茅跂望?俭年榖并丰年玉。聊存雅意作高致,便在官涂仍脱俗。闻时拄颊展图看,借得云岚豁双目。濑江门人狄亿题,印文:菊田、臣亿私印、洮湖渔子 狄亿,狄敬子,清溧阳人。字立人,号向涛,康熙三十年(1691)辛未进士,翰林院庶吉士。诗文名噪海内。著有《洮湖渔子集》、《秀野堂诗》、《绮霞词》《菊社约》、《畅春苑御试恭纪》等书。 5.顾图河题跋:唤雨勃姑啼不住,炊烟绿暗前却树。江上雺雺飞白雾,并江帆影时三数。一?不借出案田。金锄凹嘴行压,人生岂乏蓑笠缘。朝衫朝脱夕晏眠,为农乃不亏天全。拖蓝泼翠山如沐,妙语谁能夺山绿。良苗怀新青可掬,煮糯蒸鱼饷茅屋,荷锄至乐乐莫支,箕频不愿为皋夔。画中何处清悲,鹊山之巅湖水湄,莎裳披雨从公谁。门人顾图河。图河、书宣 顾图河(1653-1706),字书宣,号颖砚。江苏江都人。康熙三十三年(1694)进士,钦点榜眼,授文林郎,翰林院编修,入值南书房为日讲起居注官。入馆数月,即乞假归乡里。10年后,复还京师预修《大清一统志》,主编《方舆考略》诸书。康熙四十四年(1705)官湖广提督学政,次年充会试考官。有藏书楼“雄雉斋”,富藏书。工诗,与史申义善齐名,当时称“维阳二妙”。著有《雄雉斋集》、《湖庄杂录》等。 6.吴暻题跋:谢公爱旧隐,心迹循归路。江湖有闲田,幽静梦已屡秋山无浅深。独往自成趣,萧然垄亩间。阡陌两回互,荷锄人外远。蓑笠湿溪雾,偶随流水往。行吟不返顾,野风四面至。翠竹东篱暮,柴门忽不见。稍拜烟中树,何处远山云,散作空村雨。娄江后学吴暻题。印文:吴、暻、西斋居士 吴暻(1662一?)字元朗,江苏太仓人。伟业子。康熙二十七年(一六八八)进士,官兵科给事中。以诗、画世其家学,尝蒙召入畅春苑命画清溪书屋屏风,并奉勒与王原祁等纂辑佩文斋书画谱。著西斋集。 7.史夔题跋:倪宽经术古醇儒,貌得山人清且臞。谷口啼猿秋屑瑟,江天细雨晚模糊。垫巾人物追前辈,荷锄风流入画图。但使苍生安粒食,不妨心事寄江湖。癸未十月既望,溧阳门生史夔敬题。印文:史夔印 史夔(1661-1713)字胄司,号耕岩,江苏溧阳人,史鹤龄之子,清朝诗人。康熙二十一年(1682)进士,廷试二甲一名,选庶吉士,授编修,旋充康熙二十四年(1685)乙酉科会试同考官。康熙二十八年(1689)以编修充日讲起居注官,康熙三十八年(1699)出任己卯科乡试浙江考官,所选拔的很多是饱学贤能之士。康熙四十九年(1710)受命为《康熙字典》纂修官。康熙五十年(1711)四月以詹事府少詹事充经筵讲官,除詹事府詹事。康熙五十二年(1713)卒,享年五十三岁。性孝友,父殁,督诸弟勤学,皆成进士。 8.汤右曾题跋:清江一道浪隐空,连天雨气阴蒙蒙。猿声遥断千嶂里,万畦已绿春田中。春田甘霔春泥融,谁欤荷锄有此翁。神游八极仙骨异,今代元老新成公。公方日侍蓬莱宫,至尊前席恩眷隆。燮和阴阳夹日月,十日一雨五日风。尚书喉舌地望崇,嘉乃经术由宸衷。传宣中使扁榜字,赐出五色卿云笼。儒宗峨莪岱与嵩。大朝文秤归国工,忽然远梦落江海,眼底已觉秋胜红。公家有田沧海东,百年乔木逾青葱。藏书可读粟可食,春初早韭秋晚菘。鸿胪笔与神明通,曹张方驾谁雌雄。为公传写见此本,虎头金粟将毋同。鹊山旧隐生桂丛,明湖万派穿玲珑。公乎许国时未暇,且听击坏歌年丰。门生仁和汤右曾敬题。印文:右曾、西崖 汤右曾(1656-1722)清浙江仁和(今杭州)人,字西崖。康熙进士。由庶吉士授编修。历官户科掌印给事中、河南学政、奉天府丞、光禄寺卿、吏部右侍郎兼翰林院掌院学士。工诗,与朱彝尊并为浙派领袖。著有《怀清堂集》。 9.查昇题跋:畦边绿换新秧水,烟际青回别浦山。出岫岭云无意住,岂知霖雨遍人间。十年书报竹平安,归计垂成又转官。纵是惠崇烟雨好,劝公且作画图看。门生查昇敬题时庚辰腊月。印文:查昇之印、声山 查昇(1650-1707),字仲韦,号声山,海宁袁花人。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入直南书房多年,累迁至少詹事。书法秀逸,得董其昌神韵,小楷尤为精妙。著有《淡远堂集》。 10.查嗣庭题跋:远气如湖光,蒸蒸动原树。轻帆渺遐瞩,变景失回顾。江云意甚懒,晚欲渡南浦。阮出南卷舒,良苗待膏雨。百年养材杰,九鼎调苍生。泰山重出处,秋光浮宦情。君臣偶际会,天地留完名。欲作耦耕图,不知谁抗行。微风翼新苗,绿净娟娟好。烟光碧无赖,浓淡为公扫。东山有别墅,想象如画稿。懒更乞鉴湖,辛苦书谢表。海宁门人查嗣庭。印文:嗣庭印、任牧 查嗣庭(?-1727),字润木,号横浦,浙江海宁袁花人,查慎行之弟。康熙四十五年(1706)中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授翰林院编修,由隆科多荐举,授内阁学士,又受蔡珽荐举,兼礼部侍郎衔。雍正四年(1726),出为江西乡试主考官。著有《晴川阁诗》。 11.王丹林题跋:水田漠漠树阴阴,微雨东皋野色深。傍舎流泉香细草,隔村烟火滞空林。山中健犊何时买,石上清猿为客吟。故遣携锄貌农父,知公心已忘华簪。庚辰腊月二十三日,题于野航钱塘受业王丹林。印文:王丹林印、赤抒 王丹林(约1692年前后在世)字赤抒,号野航,仁和(今杭州)人。拔贡生,官中书金人。善画,尤工题识。以疾归里。有野航集。 12.查慎行题跋:君臣际会唐与虞,文章政事谁不如。东家司冦鲁大儒,品望独与经术俱。昼日三接宠赉殊,城南甲第辉御书。帯经堂颜公手摹,复以绘画烦鸿胪。眼前浩荡生江湖,归梦晓入(落)扶桑隅。齐州九点青模糊,万木阴阴猿鸟呼。春山欲雨云作肤,风帆乱走随鸥鳬。村深岸转带渚蒲,绿杨如烟际平芜。中有一翁行荷锄,我公岂是山泽臞。神仙标格苍眉须,朝衫野服两弗拘。良田二顷宅一区,人生此境何可无。虞廷当时无(少)此图,盛事缺载皋陶谟。庚辰除夕前一日敬题,海宁门生查慎行。印文:更名慎行、悔余 查慎行(1650年-1727年),字悔余,号他山,赐号烟波钓徒,初名嗣琏、字夏重、号查田,海宁袁花人,清代诗人,当代著名作家金庸先祖。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查慎行中进士,特授翰林院编修,入直内廷;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乞休归里,家居十余年;雍正四年(1726年),因弟查嗣庭讪谤案,以家长失教获罪,被逮入京,次年放归,不久去世。查慎行诗学东坡、放翁,尝注苏诗,自朱彝尊去世后,为东南诗坛领袖,著有《武侯论》、《他山诗钞》等。 13.钱名世题跋:传岩霖雨手亲洒,亩首余粮遍天下。谁知魏阙江湖心,祗是人间耦耕者,田塍晓气蒸云烟。荷锄早起循东阡,老农错趾杏花底,村妇敛衿桑叶边。雨余颇湿远山树,风里正当中流船。除草薅荼日当午,为怜粒粒皆辛苦。万井谁家灭裂耘,八荒几处膏腴土。桔槁机事久相望,筐筥人情尚堪睹。披图却想带经时,国富民和夙所期。奎藻适颁三大字,儿宽学术九重知。明农且莫思家食,长使苍生无菜色。君王御榻写豳风,西苑年年课耕织。昆陵门人钱名世拜题。印文:昆陵钱子、名世字亮功。 钱名世(1660年-1730年),字亮功,江苏武进人。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直隶乡试举人,康熙四十二年癸未科一甲第三名进士(探花),因与年羹尧乡试同年,交情颇好。康熙四十三年,参加纂修《子史精华》,康熙四十九年,纂修《渊鉴类函》,官至侍读。康熙五十八年,与方苞等参与《骈字类编》修纂工作。有“江左才子”美称。著有《崇雅堂集》、《古香亭诗集》。 14.朱载震题跋:昔闻儿公贫未遇,鲁事都养兼躬耕。带经而锄行且读,起赞盛节文升平。吾师才德本天授,青编况复传新城,通籍于今五十载,独以经术高公卿。御史大夫帝所简,曰惟臣宽庶可并。爰颁宸翰彰有位,升堂仰见稽古荣。因之忽发沧洲兴,(山昔)华怅望春云横。一抹明湖波浩荡,远绿如葕苍烟生。清猿噭噭挂绝壁,疏林漠漠呼仓庚。此时风景最堪忆,细雨着笠青蓑鸣。写出潇洒农桑客,荷锄立映寒潭清。乃知我后重耕稼,臣劳敢忘腁胝情。一德殊遭讵汉比,虞典周豳同拜赓。辛巳春正月,潜江门生朱载震敬题。 朱载震,湖北潜江人,字悔人,康熙岁贡,历正黄旗教习,曾任四川石泉(今北川县)知县。其父朱士尊是贡士,家藏万卷,得以幼承家学,博极群书,能文善诗。著有《和山堂集》、《濯缨集》、《东浦诗钞》、《京华集》等。 15.史申义跋:清江溅波千明珠,江风吹衣细雨俱。江上有山云气殊,烟中一片青模糊。翠屏千尺猿相呼,谁何自携鸦嘴锄。似为远帆停斯须,昂藏玉立野鹤躯。神仙风貌人间无,公乎廊庙心江湖。手调元化掺洪炉,斗杓自运玑衡扶。泰山出云万卉蘇,致身稷契君唐虞。帝师王佐今醇儒,诗俪雅颂文典谟。典庭论道延公孤,五经纷纶诸家驅。卿云矞皇耀帝都,白头黄阁岂区区。耕山钓水非公徒。江都门人史申义敬题。 印文:申义、蕉饮 史申义(1661-1712),原名史伸,字叔时,江都(今属江苏省扬州市)人。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考中戊辰科二甲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授翰林院编修。曾充云南乡试考官,改御史,礼科给事中。后乞病归。少工诗,与同乡顾图河齐名,被称为“维扬二妙”。学诗于王士祯与汤右曾并称“王门二弟子”。著有《芜城集》、《过江集》。 16.黄元治跋:朝廷崇大儒,如天育嘉谷。君子乐英才,幽芳采岩谷。萧殳翳芝兰,稂莠混种稑。灼见非其种,锄之恐不速。毅然不留余,良秀乃滋熟。惟我新城公,经术何渊蓄。九重开玉筵,吁谟畅讲幄。黼扆数动容,眷注独优渥。晋掌白云曹,春温而秋肃。奸顽梗康衢,铲剃绝荼毒。帝嘉弼教功,龙翰辉华屋。堂以带经颜,古学资启沃。君恩刻不忘,绘图时触目。宛从莘野来,蓑笠农装束。荷锄将安之,草薅禾稶稶。远水带长林,树秾人烟绿。云帆努天风,舳舻济川渎。回望泰山云,叆叇酝霡霂。泽将浃九垓,气已包陵陆。欲知辅相功,道心横卷轴。辛巳春二月望后五日,新安门人黄元治敬题。 印文:黄、元治、自先氏一号樵谷、轩辕峰 黄元治,江西德兴人(一说安徽歙县人)号樵谷钝夫,康熙十五年丙辰科进士,工诗善书,书宗米芾,得者颇宝之,诗以公安三袁为宗,为清初著名诗人,诗格极高,后袁枚评为:“国朝边塞诗人第一”。曾任贵州平远府,江西建昌府通判,后知云南澄江府,累官大理寺卿,刑部左侍郎。著有《黟中杂记》、《燕晋游草》等。 17、吴雯跋:带经锄儿大夫。鸿渐之翼翔云衢,夫子勲名今所无。金声玉振辉皇图,昭回云汉来天书。泰交一德发苞符,经术有用神明俱。尧典舜典皐陶谟,带经未许田间趋。长安甲第尊真儒,其如素念怀瓜庐。写图仍与亲菇蒲,夫子安得言归欤。九重频遣大官厨,合指天地登唐虞。岂但牛车担负襁,属争还租。辛巳仲春,河中受业侄吴雯敬题。 印文:吴雯、天章、莲洋 吴雯(1644年-1704年),字天章,奉天辽阳人。清初诗人。父吴允升,关东辽阳人后迁山西蒲州。顺治二年(1645年)以顺天乡试中举,选官蒲州学正,顺治十二年(1655年)成进士,次年卒于蒲州任所。康熙十八年己未(1679年)举博学鸿儒科,不遇。与王士祯来往密切,王士祯称其“仙才”。著有《莲洋集》20卷。 18、刘石龄跋:城南带经堂,云虹亘天际。谁将杜甫诗,点染儿宽事。仿佛嶍山边,点点春塍细。力学常怀新,勤灾在稷古。神功赞元化,食报岂莽卤。别墅自城西,春春杏花雨。荣名如膏油,着物每遭涴。公心自淡然,烟蓑羡真荷。湖山指授间,风帆添几个。东皋何所有,畦稻兼园蔬。卷帙浩千万,羽陵烟海书。著述倘余间,还复携春锄。玉城围层峰(陆务观白云如玉城),雨气暗原湿。柴门应未还,且向溪前立。林叶尚无声,稍辨炊烟湿。苍陂十余里,清抵玻璃江。萍风起毫素,惊流听淙淙。何人狎沙鸟,天末来烟艭。春山昼窈窕,噭噭闻清猿。此间有佳趣,举世孰与论?惟公簪笔暇,肯忆向山村。沉沉生烟树,霭霭油云岑。野逸写真态,赓载闻高吟。固知稷契事,无妨沮溺心。渔洋屹文涛,蠺尾引幽翠。读公数卷诗,知公命图意。近爱栾家湖,远胜云门寺。房山师二米,月石开仙屏。禹生意拟间,营此万迭青。披图记短咏,细雨飘疏棂。以细雨荷锄立、江猿吟翠屏为韵,敬题十首。门下后学刘石龄。 印文:刘石龄、介宇、瓠容 刘石龄,字介宇,号石瓠,长洲(今江苏苏州)人。工花鸟。 19、王式丹跋:白云司秋宵汉裹,不羡汉家左内史。文堂学府富包罗,当年都养讵足拟。宰相须用读书人,宸翰标题良有以。五经伉伉狱讼平,坐听槐舍音声起。泰山嵯峨海水飞,麒麟有章凤有辉。麟章凤辉照天下,清寐却点荷蓑衣。南东之亩水之浒,秔稻青青罨烟渚。荷锄陇上独何之?正及斜风细雨时。君不见,林峦湿翠浮空蒙,依约鹊华东复东。谁知曳履星辰客,要学南村蓑笠翁。受业王式丹拜题。 印文:白田、式丹、皋苏 王式丹(1645-1718),字方若,号楼村。江苏宝应人。积学嗜古,有盛名。康熙四十二年(1703)状元,授修撰。参与编修《明史》、《大清一统志》、《皇舆图表》、《渊鉴类函》诸书。康熙五十二年罢官归。后侨居扬州,与乡士大夫论文为乐,士多从之游。式丹工诗,田雯、王士禛皆推许之,宋荦刻《江左十五子诗选》,以式丹为首。 20、沈朝初跋:耕读古真儒,头衔荷君赐。投簪意暂闲,笺遍农书字。烟回迭嶂青,溪绕盈畦绿。谁与助行吟,猿声时断续。疏疏新雨滋,行药纡山垄。一片短蓑轻,不似朝衫重。青蒻覆双(霜)鬓,爱此诗翁癯。当年饭颗嘲,还识兹图无。康熙辛巳四月,受业门人古吴沈朝初题。 印文:东田居士、沈朝初、洪生氏、小飞虹 沈朝初(1649-1702),字洪生,号东田,江苏吴县人(一说是长洲人)。康熙十八年(1679)进士,改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官至侍读学士。丁忧归,以衰毁卒。著有《不遮山阁诗余》、《不遮山阁诗余》二卷。 21、蒋仁锡跋:崋峙春来好,悠然生隐心。浓云失高岭,微雨阁疏林。水际新秧乱,烟中野狖吟。岂如三峡客,蓬鬓感消沉。雨郭萧萧路,风帆叶叶舟。柴荆渺所许,烟火隔林涛。浩荡生幽思,云山足壮游。它时经历地(西瀼东屯公,公入蜀时使节所临),娱老此莵裘。旧隐爱东灾,携锄细雨时。纵怀农父志,忍负圣君知(公近乞假蒙浥旨奖慰,命以五月襄事还朝)。内史躬耕传,西巴赁屋诗。都来图画里,潇洒照须麋。康熙四十年五月丁亥朔,效王韦诗体,仿索靖书。门人析津蒋仁锡敬题。 印文:仁锡、蒋季子静山印、蒋 蒋仁锡,字静山,临汾人。康熙己卯(1699年)举人,己丑(1709年)科进士。王士祯弟子,有《绿杨红杏轩诗集》。 22、缪沅跋:烟江一水何沦涟,撩青飞翠山蜿蜒。雨中迭嶂尤清妍,空蒙似欲无山川。猿声忽送苍崖颠,波心渺渺闻扣舷。翠屏千尺来延缘,决渠流水衔洄旋。萦林络石鸣涓涓,水田百幅鸦青笺。沟塍莎草烟芊绵,农家风物今宛然。荷锄有人行陌阡,我公寄兴思林泉。曰者?藻班中天,带经两字华堂悬。倪宽经书史册传,烦渠好手摹云烟。米高笔法丽且娟,风景点染夔州篇。公方手握造化权,雨甘风美播八埏。践历文陛光星躔,皋夔稷契共比肩。九重倚毗日益坚,时清未许东山眠。鹊华山色遥钩连,渚云灭没汀花鲜。空余梦绕菇蒲边,待公功成奠坤干。回斡元化千万年,公也荷衣访偓佺,余将从公赋归田。海陵受业缪沅敬题。 印文:臣沅、湘芷 缪沅(1672-1730)字湘芷,又字澧南,号永思,江苏泰州人。清康熙四十八年(1709)己丑科殿试高中一甲第三(戴名世),授翰林院编修。历官至礼部尚书,迁刑部侍郎。 23、宫鸿历跋:新秧针水小麦熟,翳桑张王叶初沐。十亩纵横鹊山麓,荷鉏意行春水涯。饭颗笠子平两眉,野人指似农圃师。墟中炊烟迷远树,细雨清猿江上路。独立微吟浣花句,新城夫子神骨癯。经学上杭倪大夫,宸章入手千明珠。一蓑烟雨莵裘暮,留与人间作甘澍。有梦归飞华不住,官中问讯到山阿。药苗菜甲青春多,漫川膏乳今如何?吴州受业宫鸿历拜题。 印文:恕堂、宫鸿历印、墨华 宫鸿历(1656-1718),字友鹿,号恕堂,江苏泰州人。廪贡生,康熙乙酉44年(1705)顺天府举人,康熙丙戌45年(1706)殿试二甲十八名进士,授翰林院编修,武英殿纂修官。“江左十五子”之一,著有《恕堂诗》、《甲已游草》、《墨华词》等。 24、李嶟瑞跋:层峦迭嶂环幽汀,云气漠漠雨冥冥。林深路暗不知处,但闻哀猿吟翠屏。塍头苗长刺新水,天际帆多来小舲。江卿此境绝可念,谁欤荷锄临野炯。展图鹄立一翁在,绿蓑青笠行且停。兹翁少壮登槐厅,儒术致身冠汉廷。天子简在礼数异,尚书履声倾耳听。文笔翻澜众渤溟,芒寒色正如繁星。后生踵门得矜式,前辈硕果存典型。帝方倚公佐辑宁,煌煌宸翰领彤庭。倪宽政事由带经,喉舌已司出纳重。姓名竚入琉璃瓶,公何有意偕畦丁。长鋔白木念忽形,我观都俞实一德。便殿促膝彻御铏,鸿胪摹写纵宁馨。皋夔那得归岩扄,此事终须待他日。此心只可传丹青,鹊山明湖盛林亭。烟鬟雾髻呈娉婷,某丘某水猿鹤聆。荷衣蕙带未容换,为文请更辞山灵。壬午夏,五门人盱眙李嶟瑞拜题。 印文:苍存、嶟瑞之印、后圃 李嶟瑞,字苍存,盱眙人。工诗,王士祯称其纵横有奇气。著有后圃编年稿十六卷。 25、郭元于跋:江水溶漾春帆稀,野田破坏如僧衣。鸦锄曲项铦而颀,头上絇丝飞片两。风靡良苗翠蛟舞,曷问牛栏返茅宇。芒鞋欲湿行青芜,田家借得笠屐无。深谷无人猿络臂,悠然清响来人世。满地烟山滴苍翠,小鸟架架舂鉏掀。龙骨已卧乌犍眠,岂无信行堪行田。欹湖南垞辛夸坞,蓑翁自是园林主。莫为经锄釰农父。右落七言:髡髡似画扶犁蘇。壬午六月二日,门人郭元于百拜敬题。 印文:元釪之印、枣叶道人、玉泉石音怡情。 郭元釪,字于宫,号双村,江都人,康熙四十四年南巡,由诸生考试书法取入纂修馆预修佩文韵府,授中书舍人。 26、黄梦麟跋:我师践文陛,致治齐黄轩。宸书带经堂,卿云霭飞翻。师也薄荣禄,梦寐怀丘樊。蜡山有旧畴,清溪绕柴门。何当事蓑笠,经籍闲讨论。富贵亦何有,学殖良无垠。禹生作是图,墨渖开烟村。帆吞江天影,山抹宿雨痕。春塍荷锄倦,幽萻闻吟猿。境会绝遐旷,丰神邈孤骞。遂初信云美,得请由至尊。明农俟霖雨,此意空长存。溧阳门人黄梦麟拜手识。 印文:黄梦麟印、砚芝、匏斋 黄梦麟,字砚芝,号匏斋。溧阳社渚镇人。黄如瑾之子。康熙二十年(1681年)辛酉科乡试中举人,康熙二十四年乙丑科陆肯堂榜进士第三人,授编修。康熙二十七年,以编修出任会试同考官。升詹事府左春坊、左中允。又充日讲起居注官。后以假归,遂不复出。著述颇丰等。 27.朱书跋:轻云带飞帆,野气何清森。细雨江不喧,良苗被幽浔。苎蒲立荷锄,悠悠风吹襟。大人齐物化,万象无升沉。尼父为东周,宁改疏水心。勿谓圭组中,而遂非山林。东山芜已久,惟翁锄治之。忽使灾畬间,五纬垂天维。披图穆清风,真欲发华滋。当置我翁旁,叱犊还追随。虽有京洛尘,素衣安能自缁。宿松门人朱书拜稿。印文:朱,书 朱书(1654-1707),名世文,字字绿,亦名杜溪。世居宿松碎石乡朱家大屋。明末,朱父光陛为避兵乱,挈眷属,设馆授徒于太湖、潜山等县山区。康熙四十二年,以殿试二甲四十名登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编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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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规则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規則之製定
本規則的製定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及其它有關法律、
法規;同時參照了國際通行慣例。
第二條 規則名詞之定義
( 一 )“本公司”係指北京永樂國際拍賣有限公司;
( 二 )“競買人”係指根據中國法律規定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在本公司舉辦的拍賣活動中登記並辦理了必要手續,參加競買拍賣
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競買人應當具備法律、法規對拍賣
品的買賣條件或對競買人的資格所規定的條件或資格。本規則中,
除非另有說明或根據文義特殊需要,競買人均包括競買人的代理人;
( 三 )“買受人”係指在本公司舉辦的拍賣活動中以最高應價購得拍
賣品的競買人;
( 四 )“委託人”係指委託本公司拍賣本規則規定範圍內拍賣品的自
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組織。本規則中,除非另有說明或根據文義特
殊需要,委託人均包括委託人的代理人;
( 五 )“拍賣品”係指委託人交予本公司拍賣的物品,尤其指任何圖
錄內編有任何編號而加以說明的物品;
( 六 )“拍賣日”係指在某次拍賣活動中,本公司通告公佈的正式進
行拍賣交易之日。若公佈的開始日期與開始拍賣活動實際日期不一
致,則以拍賣活動實際開始之日為準;
( 七 )“拍賣成交日”係指在本公司舉辦的拍賣活動中,拍賣師以落
槌或者以其它公開表示買定的方式確認任何拍賣品達成交易的日期;
( 八 )“落槌價”係指拍賣師落槌決定將拍賣品售予買受人的價格;
( 九 )“出售收益”係指支付委託人的款項淨額,該淨額為落槌價減
去按比率計算的佣金、各項費用及委託人應支付本公司的其它款項
後的餘額;
( 十 )“購買價款”係指買受人因購買拍賣品而應支付的包括落槌價、
全部酬金。應由買受人支付的其它各項費用以及因買受人不履行義
務而應當支付的所有費用在內的總和;
( 十一 )“各項費用”係指本公司對拍賣品進行保險,製作拍賣品圖
錄及其它形式的宣傳品、包裝、運輸、存儲等所收取的費用以及依
據相關法律、法規或本規則規定而收取的其它費用;
( 十二 )“保留價”係指委託人提出並與本公司協商後書面確定的拍
賣品最低售價;
( 十三 )“參考價”係指在拍賣品圖錄或其它介紹說明文字之後標明
的拍賣品估計售價,並非實際售價。
第三條 規則適用範圍
本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政策允許的範圍內,組織和進行拍
賣活動。凡參加本公司組織的拍賣活動的當事人各方,包括北京永
樂、委託人、競買人、買受人和其他相關各方(包括但不限於委託人、
競買人、買受人的代理人 ),均應視為完全接受本規則條款的約定,
受本規則約束,在本公司組織的拍賣活動中遵守本規則的規定,享
有本規則規定的權利,承擔本規則規定的義務。
在本公司組織的拍賣活動中參與競投的競買人,無論是自己親自出
席或者由代理人出席競投,無論是以在拍賣活動中舉牌競投,還是
以書面、電話或任何其他方式競投,均被視為完全接受本規則。
參加本公司組織的拍賣活動的當事人各方之間發生的各種爭議,均
應按照本規則的約定加以解決。
第四條 瑕疵之擔保
本公司對拍賣品的真偽及 / 或品質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對拍賣品
的任何描述、說明、意見,僅供競買人及 / 或其代理人參考,在任
何情況下均不構成對拍賣品真偽及 / 或品質的保證或擔保。
所有拍賣品均以拍賣時的狀態出售。因此,競買人及 / 或其代理人應
當親自或委託專家審看拍賣品原物,並對自己所競投某拍賣品的行為
承擔法律責任。任何競買人在本公司組織的拍賣活動中參與競投的行
為,應被視為該競買人對其準備競投的拍賣品的真偽、品質等情況已
經進行全面的檢驗和評估,對該拍賣品的現狀和價值感到滿意。
第二章 關於委託人
第六條 委託程序
委託人委託本公司拍賣其物品時:
( 一 ) 委託人若為自然人,必須持有效身份證並與本公司簽署委託
拍賣合同;
( 二 ) 委託人若為法人或其它組織的,應持有效註冊登記證書、法定
代表人身份證明或者合法的授權委託證明文件,並與本公司簽署委託
拍賣合同。
( 三 ) 委託人與本公司簽署委託拍賣合同時,即自動授權本公司對
該物品自行製作照片、圖示,圖錄或其它形式的影像製品。
第七條 委託人之代理人
代理委託人委託本公司拍賣物品的,應向本公司出具相關委託證明
文件。包括:
( 一 ) 若為自然人的,必須持有有效身份證明;
( 二 ) 委託人的代理人若為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的,須持有有效註冊
登記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 三 ) 經合法程序做出的授權委託書。本公司有權對上述文件以合
法的方式進行核查。
第八條 委託人之保證
委託人就其委託本公司拍賣的拍賣品不可撤銷地向本公司及買受人保
證如下:
( 一 ) 其對該拍賣品擁有絕對的所有權或享有合法的處分權,對該
拍賣品的拍賣不會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包括著作權權益),
亦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 二 ) 其已盡其所知,就該拍賣品的來源和瑕疵向本公司進行了全
面、詳盡的披露和說明,不存在任何隱瞞或虛構之處;
( 三 ) 如果其違反上述保證,造成拍賣品的實際所有權人或聲稱擁
有權利的任何第三人提出索賠或訴訟,致使本公司及/或買受人蒙
受損失時,則委託人應負責賠償本公司及/或買受人因此所遭受的
一切損失,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
第九條 保留價
除本公司與委託人約定無保留價的拍賣品外,所有拍賣品均設有保
留價。保留價由本公司與委託人通過協商書面確定。保留價數目一
經雙方確定,其更改須事先徵得對方同意。經委託方授權之拍賣標
的流標之後,拍賣方有權以其保留價在該次拍賣會後出售,委託方
須向拍賣方支付佣金。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不對某一拍賣品在本
公司舉辦的拍賣會中未達保留價不成交而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條 本公司的決定權
本公司對下列事宜擁有完全的決定權:
( 一 ) 通過拍賣品圖錄及/或新聞媒體及/或其它載體對任何拍賣
品做任何內容說明及/或評價;
( 二 ) 是否應徵詢任何專家意見;
( 三 ) 拍賣品在圖錄中插圖、拍賣品展覽及其它形式的拍賣品宣傳,
推廣活動中的安排及所應支付費用的標準;
競買人參與競投的行為表明其願意承擔因此可能遇到的各種風險,
並已放棄對該拍賣品競的買真人偽參及與競 / 或投品的質行提為出
表異明議其的願權意利承。擔買因受此人可在能領遇取到或的收各
取種拍風賣險品,時並,已應放仔棄細對核該驗拍、賣檢查,買受
人在領取或者收取拍品之後,即視為拍賣品已檢驗合格,且買受人
確認並同意該拍賣品不予退貨。
第五條 特別提示
在本公司舉辦的拍賣活動中,競買人的應價經拍賣師落槌或者以其
他公開表示買定的方式確認時,即表明關於拍賣品的買賣合同關係
已合法生效,該競買人即成為該拍賣品的買受人。北京永樂、委託
人及買受人均應承認拍賣品已出賣、成交的事實,並享有法律規定
及本規則約定的權利,承擔法律規定和本規則約定的義務。任何一
方不履行義務的,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凡參加本公司拍賣活動的委託人、競買人、買受人和其他相關各方
務請仔細閱讀並遵守本規則,對自己參加本公司拍賣活動的行為負
責。如因未仔細閱讀本規則而引發的任何損失或責任均由行為人自
行承擔。本公司可以通過在拍賣會場張貼公告或者通過拍賣師在拍
賣會上宣布的方式對本規則進行修改。
( 四 ) 某拍賣品是否適合本公司拍賣;
( 五 ) 拍賣日期、拍賣地點、拍賣條件及拍賣方式等事宜。
第十一條 未上拍拍賣品
委託人與本公司簽署委託拍賣合同且將拍賣品交付本公司後,若因
任何原因致使本公司認為某拍賣品不適合由本公司拍賣的,則委託
人應自本公司發出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取回該拍賣品 ( 包裝及搬運
等費用自負 ),本公司與委託人之間的委託拍賣合同自委託人領取
該拍賣品之日解除。若拍賣人未在上述期限內取走拍賣品,則本公
司與委託人之間的委託拍賣合同自上述期限屆滿之日即告解除。若
委託人在委託拍賣合同解除後七日內仍未取走拍賣品的,則本公司
有權以本公司認為合理的方式處置該拍賣品,處置所得在扣除本公
司因此產生之全部費用後,若有餘款,由委託人自行取回。
第十二條 拍賣中止
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本公司有權在實際拍賣前的任何時間中止任
何拍賣品的拍賣活動:
( 一 ) 本公司對拍賣品的歸屬或真實性持有異議;
( 二 ) 第三人對拍賣品的歸屬或真實性持有異議且能夠提供異議所
依據的相關證據材料,並按照本公司規定交付擔保金,同時願意對
中止拍賣活動所引起的法律後果及全部損失承擔相應責任;
( 三 ) 對委託人所作的說明或對本規則第八條所述委託人保證的準
確性持有異議;
( 四 ) 有證據表明委託人已經違反或將要違反本規則的任何條款;
第十三條 委託人撤回拍賣品
委託人在拍賣日前任何時間,均可向本公司發出書面通知,撤回其
拍賣品。但撤回拍賣品時,若該拍賣品已列入圖錄或其它宣傳品己
開始印刷,則應支付相當於該拍賣品保留價百分之二十的款項及其
它各項費用。如圖錄或任何其它宣傳品尚未印刷,也需支付相當於
該拍賣品保留價百分之十的款項及其它各項費用。因委託人撤回拍
賣品而引起的任何爭議或索賠均由委託人自行承擔,與本公司無關。
第十四條 拍賣品未能成交
拍賣品未能成交,包括但不限於拍賣標的未上拍,拍賣中止,流拍
(指拍賣品的競投價低於保留價而未能成交),買受人付款違約或
撤銷交易等情形。
拍賣品未能成交如拍賣品未能成交,委託人特此委託本公司,
自該場拍賣會結束之日起三十五日內對拍賣品進行招商,並以不低
於拍賣保留價的價格或者協商價格代為出售(出售方式包括本公司
支指付定傭的金網和絡各平項台費拍用賣),若最終售出,委託人
同意按拍賣品成交之費用標準向本公司支付佣金及各項費用。
該拍賣品未成交或者最終未售出,委託人應自收到本公司領取通知
之日起三十日內取回該拍賣品 ( 包成及搬運費自負 ),並向本公司
支付未拍出手續費及其他各項費用,超過上述期限,每逾一日,拍
賣人有權按保留價的萬分之三另收場地佔用費,且開拍賣或其他出
售方式按本公司認為合適的條件出售該拍賣品,並有權從出售收益
中扣除第一次拍賣中委託人應支付的未拍出手續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及再次拍賣該拍賣品的所有費用, 將餘款支付委託人。
第十五條 自動受保
除委託人另有書面指示外,在委託人與本公司訂立委託拍賣合同並
將拍賣品交付本公司後,所有拍賣品將自動受保於本公司的保險,
保險金額以本公司與委託人在委託拍賣合同中確定的保留價為準
( 無保留價的,以該拍賣品的約定的保險金額為準:調整拍賣保留
價的,以該拍賣品原保留價為準)。此保險金額只適用於保險和索賠,
並非本公司對該拍賣品價值的保證或擔保,也不意味著該拍賣品由
本公司拍賣,即可售得相同於該保險金額之款項。
第十六條 保險費
拍賣成交後,除非委託人與本公司另有約定,委託人應支付相當於
落槌價百分之一的保險費。如拍賣品未成交,委託人也應支付相當
於保留價百分之一的保險費。
第十七條 保險期間
如果拍賣品拍賣成交,保險期限至拍賣成交日起第七日 ( 含成交日 )
終止或買受人領取拍賣品之日終止 ( 以二者中較早者為準 )。如果
拍賣品拍賣未能成交,則保險期限至本公司發出領回拍賣品的通知
之日起七日屆滿為止。
第十八條 委託人安排保險
如委託人以書面形式告知本公司不需投保其拍賣品,則風險由委託
人自行承擔。同時,委託人還應隨時承擔以下責任 ( 除非仲裁機構
另有裁定 ): ( 一 ) 對其他任何權利人就拍賣品的毀損、滅失向本公司提出的索
賠或訴訟做出賠償;
( 二 ) 賠償本公司及/或任何他方因任何原因造成拍賣品毀損、滅
失等所遭受的全部損失及所支出的全部費用。
( 三 ) 將本條所述的賠償規定通知該拍賣品的任何承保人。
第十九條 保險免責
因自然磨損、固有瑕疵、內在或潛在缺陷、物質本身變化,自燃、
自熱、氧化、恂蝕、滲漏、鼠咬、蟲蛀、大氣 ( 氣候或氣溫 ) 變化、
濕度或溫度轉變或其它漸變原因以及因地震、海嘯、戰爭、敵對行
為、武裝衝突、恐怖活動、政變、罷工、社會騷亂等不可抗力及核
輻射及放射性污染對拍賣品造成的任何毀損、滅失,以及由於任何
原因造成的圖書框架或玻璃、囊匣、底墊、支架、裝裱、插冊、軸
頭或類似附屬物的毀損、滅失,不在保險理賠範圍之內。
第二十條 保險賠償
凡屬因本公司為拍賣品所購保險承保範圍內的事件或災害所導致的
拍賣品毀損、滅失,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保險的法律和規定
處理。本公司在向保險公司進行理賠並獲得保險賠償後,將保險賠
款扣除拍賣各項費用 ( 佣金除外 ) 的餘款支付給委託人。
第二十一條 競投禁止
委託人不得競投自己委託本公司拍賣的物品,也不得委託他人代為
競投。若違反本條規定,委託人應自行承擔相應之法律責任,並賠償
因此給本公司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二十二條 佣金及費用
除委託人與本公司另有約定外,委託人授權本公司按落槌價之百分
之十扣除佣金,同時扣除其它各項費用。儘管本公司是委託人的代
理人,但委託人同意本公司可根據本規則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買
受人收取酬金及其它各項費用。
第二十三條 未成交手續費
拍賣品未成交的,委託人授權本公司向其收取未成交手續費及各項
費用。未成交手續費的標準為該拍賣品保留價的百分之三。
第二十四條 出售收益支付
如買受人已按本規則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購買價
款,則本公司應自拍賣成交日起三十五天后將出售收益以人民幣方
式支付委託人。
第二十五條 延遲付款
如本規則第四十八條規定的付款期限屆滿,本公司仍未收到買受人
的全部購買價款,則本公司將在收到買受人支付的全部購買價款之
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將出售收益支付委託人。
第二十六條 稅項
委託人所得的出售收益應向政府納稅,如有關法律規定本公司有代
扣代繳義務的,本公司將依照法律規定執行,委託人應協助辦理所
有手續,並承擔相應稅費。
第三章 關於競買人和買受人
第三十條 拍賣品圖錄
為便於競買人及委託人參加本公司舉辦的拍賣活動,本公司製作拍
賣品圖錄,以文字及/或圖片的形式,對拍賣品之狀況進行簡要陳
述。拍賣品圖錄中的文字、參考價,圖片或其它形式的影像製品和
宣傳品,僅供競買人參考,並可於拍賣前修訂,不表明本公司對拍
賣品的真實性、價值、色調、質地、有無缺陷等所作的擔保。
第三十一條 圖錄之不確定性
因印刷或攝影等技術原因造成拍賣品在圖錄及/或其它任何形式的
圖標,影像製品和宣傳品中的色調、顏色、層次、形態等與原物存
在誤差者,以原物為準。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員或其代理人對任何拍
賣品用任何方式 ( 包括證書、圖錄、幻燈投影、新聞裁體等 ) 所作
的介紹及評價,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對拍賣品的任何擔保。本
公司及其工作人員或其代理人對上述之介紹及評價中的不准確或遺
漏之處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二條 競買人之審看責任
本公司對拍賣品的真偽及/或品質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競買人及
/或其代理人有責任自行了解有關拍賣品的實際狀況並對自己競投
某拍賣品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本公司鄭重建議,競買人應在拍賣日
前,以鑑定或其它方式親自審看擬競投拍賣品之原物,自行判斷該拍
賣品是否與本公司拍賣品圖錄以及其它形式的影像製品和宣傳品所描
述相符合,而不應依圖錄及影像製品和宣傳品的描述做出決定。
第三十三條 競買人登記
競買人為自然人的,應在拍賣日前憑有效身份證明填寫並簽署登記
文件;競買人為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的,應在拍賣日前憑有效的註冊
登記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者合法的授權委託手續填寫並簽
署登記文件,領取競投號牌,否則不視為正式競買人。
第三十四條 保證金
競買人參加本公司拍賣活動,應在領取競投號牌前交納保證金。保
證金的具體數額由本公司在拍賣日前公佈。上述保證金在拍賣結束
後五個工作日內,若競買人未能購得拍賣品,則全額無息返還競買
人;若競買人購得拍賣品,則抵作部分購買價款。若有餘額,則於
競買人領取拍賣品時,一併返還。
第三十五條 本公司之選擇權
本公司有權酌情拒絕任何人參加本公司舉辦的拍賣活動或進入拍賣
現場,或在拍賣會現場進行拍照、攝像等活動。
第三十六條 異常情況處理
在拍賣現場出現異常的情況下,本公司有權做出緊急處理。如拍賣
現場出現任何爭議,本公司有權協調解決。
第三十七條 買受人身份確認
競買人必須保管好自己的競投號牌,謹防丟失。競買人不得將自己
的競投號牌出借他人使用。否則,競買人需對他人使用其競投號牌
競投相應拍品的行為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 委託競投
通常情況下,競買人應親自出席拍賣會。如不能出席,可採用書面
形式委託本公司代為競投。本公司有權決定是否接受上述委託。
第三十九條 委託手續
委託本公司競投之競買人應在規定時間內 ( 不遲於拍賣日前二十四
小時 ) 辦理委託手續,向本公司出具書面委託競投授權書,並應根
據本規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同時繳納保證金。
第四十條 取消委託
本公司競投之競買人如需取消委託授權,應不遲於拍賣日前二十四
小時書面通知本公司。
第四十一條 委託競投之免責
由於委託競投是本公司為競買人在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現場參加競
投而提供的一項免費服務,因而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對競投未成功
或代理競投過程中出現的疏忽、過失或無法代為競投等問題不承擔
任何責任。
第四十二條 委託在先原則
若兩個或兩個以上之競買人以相同委託價委託本公司競投同一拍賣
品,且競投成功,則最先將授權委託書發至本公司的競買人為該拍賣
品的買受人。
第四十三條 拍賣師的決定權
拍賣師有權代表本公司提高或降低競價階梯、拒絕任何競投。在出
現爭議時,有權將拍賣品重新拍賣。
第四十四條 影像顯示板及貨幣兌換顯示板
為方便競買人,本公司可能於拍賣中使用影像投射或其它形式的顯示
板,其所示內容僅供參考。本公司對顯示板所示之數額、拍賣品編號、
拍賣品圖片或參考外匯金額可能出現的誤差及因此而導致的任何損失,
不承擔責任。
第四十五條 拍賣成交
競買人的最高應價經拍賣師落槌或者以其它公開表示買定的方式確
認時,即表明該競買人與委託人之間達成了關於該拍賣品的買賣合同。
第四十六條 拍賣記錄
本公司進行拍賣時,製作拍賣筆錄,拍賣筆錄由拍賣師、記錄人簽
名。在本公司舉辦的拍賣活動中,最高應價經拍賣師落槌或者以其
它公開表示買定的方式確認後,買受人應當簽署成交確認書。
第四十七條 酬金及費用
競買人競投成功後,即成為該拍賣品的買受人。買受人應支付本公
司相當於落槌價百分之十五的酬金,同時應支付其它各項費用。買受
人承認本公司可根據本規則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向委託人收取佣金及其
它各項費用。
第四十八條 付款時間
拍賣成交後,買受人應自拍賣成交日 ( 含成交日 ) 起七日內一次付
清購買價款並領取拍賣品 ( 包裝及搬運費用自負 ),否則應承擔違
約責任。
第四十九條 支付幣種
所有價款應以本公司指定的貨幣支付,如買受人以本公司指定的貨
幣以外的其它貨幣支付,應按買受人與本公司約定的匯價折算或按
照中國人民銀行於買受人付款日前一個工作日公佈的人民幣與該幣
種的匯價折算。本公司為將買受人所支付之該幣種外幣兌換成人民
幣所產生的所有銀行手續費、佣金或其它費用,均由買受人承擔。
第五十條 所有權轉移
買受人全額支付購買價款後,即可獲得拍賣品的所有權。
第五十一條 風險轉移
競投成功後,拍賣品的風險於下列任何一種情形發生後 ( 以較早發
生日期為準 ) 即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 一 ) 買受人領取所購拍賣品;
( 二 ) 買受人向本公司支付有關拍賣品的全部購買價款;
( 三 ) 拍賣成交日 ( 含成交日 ) 起七日屆滿。
第四章 其 他
第五十七條 保密責任
本公司有義務為委託人、競買人及買受人保守秘密,並根據中華人
民共和國法律和本規則維護委託人、競買人、買受人和本公司的正
當權益不受侵害。
第五十八條 鑑定權
如果本公司認為需要,可以對拍賣品進行鑑定。鑑定結論與委託拍
賣合同載明的拍賣品的狀況不符的,本公司有權要求變更或者解除
委託拍賣合同。
第五十九條 著作權
本公司有權自行對委託人委託本公司拍賣的任何物品製作照片、圖
示、圖錄或其它形式的影像製品,並依法享有上述照片、圖示、圖
錄或其它形式的影像製品的著作權,有權對其依法加以使用。
第六十條 免除責任
本公司作為委託人的代理人,對委託人或買受人的任何違約行為不
承擔責任。在委託人或買受人出現違約行為的情況下,本公司有權
根據自己的判斷決定向委託人或買受人披露另一方的名稱和地址,
使受到損害的一方得以通過法律訴訟獲得損害賠償。但是,本公司
在向委託人或買受人披露該等資料之前,將採取合理步驟通知將被
披露資料的一方。
第六十一條 通知
競買人及委託人均應將其固定有效的通訊聯絡方式告知本公司,若
有改變,應立即書面告知本公司。本規則中所提及之通知,僅指以
信函或傳真形式發出的書面通知。如以郵遞方式發出,一旦本公司
將通知交付郵遞部門,則視為本公司已發出該通知,同時應視為收
件人已按正常郵遞程序收到該通知。如以傳真方式發出,則傳真發
送當日為收件人收到該通知日期。
第六十二條 可分割性
參加本公司組織的拍賣活動的當事人各方之間的權利義務,依照本
規則的約定確定。如本規則之任何條款或部分因任何理由被認定為
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強制執行,本規則其他條款或部分仍然有效,
相關各方必須遵守、執行。本規則與現行拍賣法及相關法律規定不
一致的,如果本規則的規定不違反有關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應該優
先適用本規則的規定。本規則沒有規定的,如果現行法律有規定,
適用有關法律的規定;如果本規則和相關法律均沒有規定的,適用
國際慣例或國內行業慣例。
第六十三條 爭議解決
因依照本規則參加本公司拍賣活動而發生的任何爭議,相關各方均
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解決該等爭議的準據法應為中華人
民共和國法律。
第六十四條 使用文字
本規則以中文寫作,英文文本 ( 如有 ) 僅供參考。中文文本如與英
文文本有任何不一致之處,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六十五條 施行時間
本規則於 2021 年 3 月 19 日起施行。
第六十六條 解釋權
本規則的解釋權屬於北京永樂國際拍賣有限公司。
第五十二條 領取拍賣品
買受人須在拍賣成交日 ( 含成交日 ) 起七日內於本公司指定地點領
取所購買的拍賣品。若買受人未能在此期限內領取拍賣品,則因逾
期造成對該拍賣品的搬運、儲存及各項費用均由買受人承擔,且買
受人應承擔其所購拍賣品毀損滅失的風險,即使該拍賣品仍由本公
司或其它代理人代為保存,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員或其代理人對任何
原因所致的該拍賣品毀損、滅失,不負任何責任。
第五十三條 包裝及搬運
本公司有權決定是否接受買受人要求,提供代為包裝及處理的服務。
如果本公司工作人員應買受人要求代為包裝及處理購買的拍賣品,
上述包裝及處理僅應視為本公司對買受人提供的服務,因此發生的
任何風險及損失均由買受人自負。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對因任何
原因造成的框架或玻璃、囊匣、底墊、支架、裝裱、插冊、軸頭或
類似附屬物的損壞、滅失不負責任。
如買受人要求本公司協助以郵寄、快遞或運輸方式領取其所購買的
拍賣品 ( 包裝及郵遞、運輸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一旦本公司將拍
賣品交付郵寄、快遞、運輸部門、公司或其僱員 / 分支機構,則視
為本公司已交付該拍賣品,同時應視為買受人已按正常程序領取該
拍賣品,此過程中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除非買受人特別指明並負
擔保險費外,在郵寄、快遞、運輸過程中一般不予投保。
對於買受人指定或本公司向買受人推薦的包裝公司及郵寄、快遞、
運輸部門或公司所造成的一切錯誤、遺漏、損壞或滅失,本公司不
承擔責任。
第五十四條 拍賣品出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其它法律、法規規定,限制
帶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的拍賣品,本公司將在拍賣品圖錄中或在
拍賣會現場予以說明;允許帶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的拍賣品,買
受人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自行辦理出境手續。
第五十五條 未付款之補救方法
若買受人未能按照本規則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時間足額付款,本公司
有權採取以下之一種或多種措施:
( 一 ) 競買人購得拍賣品後,若未按照規定時間繳付購買價款,保
證金不予退還。同時,還應按照本規則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 二 ) 在拍賣成交日 ( 含成交日 ) 起七日內,如買受人仍未足額支
付購買價款,本公司則自拍賣成交日後第八日起就買受人未付款部
分按照日息萬分之三收取利息,直至買受人付清全部款項之日止,
買受人與本公司另有協議者除外;
( 三 ) 要求賠償本公司因其違約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因買受人遲
付或拒付款項造成的利息損失;
( 四 ) 留置本公司向同一買受人拍賣的該件或任何其它拍賣品,以
及因任何原因由本公司佔有該買受人的任何其它財產或財產權利,
留置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或風險均由買受人承擔。若買受人未
能在本公司指定時間內履行其全部相關義務,則本公司有權根據中
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處分留置物。處分留置物所得不
足抵償買受人應付本公司全部款項的,本公司有權另行追索;
(五)撤銷在同一或任何其它拍賣中向同一買受人售出的該件或任何
其它拍賣品的交易,並保留追索因撤銷該筆交易所蒙受損失的權利;
( 六 ) 經徵得委託人同意,本公司可按照本規則規定再行拍賣或以
其它方式出售該拍賣品。原買受人除應當支付第一次拍賣中買受人
及委託人應當支付的酬金/佣金及其它各項費用並承擔再次拍賣或
以其它方式出售該拍賣品所有費用外,若再行拍賣或以其它方式出
售該拍賣品所得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原買受人應當補足差額。
第五十六條 延期領取拍賣品之補救方法
若買受人未能按照本規則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時間領取其購得的拍賣
品,則本公司有權採取以下之一種或多種措施:
( 一 ) 將該拍賣品儲存在本公司或其它地方,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及/或風險均由買受人承擔。在買受人如數支付全部購買價款後,
方可領取拍賣品 ( 包裝及搬運費用自負 );
( 二 ) 對該拍賣品行使留置權,若買受人延遲領取該拍賣品超過
三十日時,本公司有權視具體情況依照中國法律法規之規定處分該
拍賣品,以處分所得抵償本公司墊付的保管費、保險費、搬運費等。
第二十七條 協助收取拖欠款項
委託人在委託本公司拍賣其物品的同時,被視為授權本公司有權代
委託人向買受人追索相應拖欠價款。如買受人在拍賣成交日 ( 含成
交日 ) 起七日內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購買價款,本公司除有權按照
本規則第五十五條之約定向買受人追索其應付的酬金及其他各項費
用外,亦有權在本公司認為實際可行的情況下,採取適當措施 ( 包
括但不限於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 協助委託人向買受人收取拖欠的款
項。上述約定並不排除委託人親自或委託任何第三方向買受人追索
相應拖欠款項的權利,亦不賦予本公司在任何情況下代委託人向買
受人追索相應拖欠價款的義務。本公司在任何情況下不應因買受人
未能支付購買價款而向委託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公司有權決定
本公司有權接受委託人授權 ( 由委託人支付費用 ) 並視具體情況決
定下列事項:
( 一 ) 同意購買價款以特殊付款條件支付;
( 二 ) 搬移、貯存及投保已出售的拍賣品;
( 三 ) 根據本規則有關條款,解決買受人提出的索賠或委託人提出
的索賠;
( 四 ) 採取其它必要措施收取買受人拖欠委託人的款項。
第二十九條 風險承擔
無論是委託人撤回拍賣品或拍賣品未成交,委託人均應對其超過本
規則規定期限未能取回其拍賣品而在該期限後所發生之一切風險及
費用自行承擔責任。自本公司向委託人發出領回拍賣品的通知之日
( 含通知日 ) 起第三十日,或自委託人按本規則約定領取拍賣品之
時 ( 以先到者為準 ),未上拍或未能成交拍賣品的一切風險及費用
由委託人承擔。
如委託人在本規則規定期限內要求本公司協助其退回拍賣品並經本
公司同意,拍賣品自離開本公司指定地點後的一切風險及費用由委
託人承擔。除非委託人特別指明並預先支付保險費,本公司無義務
對拍賣品在離開本公司指定地點後予以投保。
如委託人要求本公司協助以郵寄、快遞或其他通過第三方的運輸方
式退回其拍賣品,一旦本公司將拍賣品交付郵寄、快遞、運輸部門、
公司或其僱員 / 分支機構,則視為本公司已退回該拍賣品,同時應
視為委託人已領取該拍賣品。
保证金可通过银联、支付宝、微信等支付
1、银行转账
帐户名:联拍在线(湖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账 号:4300179706105250805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支行营业部
2、支付宝转账:matrix007@51bidlive.com
3、微信转账:请联系400-608-1178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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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格:7,000,000 人民币
买家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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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司
北京永乐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805室
电话:
8610 5925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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