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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謇(1853~1926)、汪鸣銮(1839~1907)、戴鸿慈(1853~1910)、周?馥(1837~1921)、那?桐(1856~1925)、俞廉三(1841~1912)、李葆恂(1859~1915)?致端方有关清末内外时局的重要信札册
浙江 北京时间
2021年01月15日 开拍
拍品描述
814
张?謇(1853~1926)、汪鸣銮(1839~1907)、戴鸿慈(1853~1910)、周?馥(1837~1921)、那?桐(1856~1925)、俞廉三(1841~1912)、李葆恂(1859~1915)?致端方有关清末内外时局的重要信札册
纸本?册页(共二十四页)
识文:文略。
说明:端方上款。
此为周馥、汪鸣銮、戴鸿慈、张謇、那桐、俞廉三、李葆恂等清末重臣信札一册,计有9通24页,围绕预备立宪、袁世凯隐退、孙中山革命等有关清末内外时局的诸重大历史事件而作。并涉及慈禧、光绪、奕劻(庆邸)、溥伦(伦贝子)、沈家本(子惇)、李经羲(仲帅)、铁良(宝臣)、赵尔巽(次珊)、许鼎霖(九香)、罗惇?(季孺)、汪鸣鎏、汪原懋、梁鼎芬(节厂)、王丰镐(省山)、徐思允(裕斋)、徐绍桢、吴学廉、陈维彦、方耀、郑绍忠、李定明、谭鑫培等。
信札具体包括戴鸿慈1通5页、俞廉三1通5页、周馥2通4页、李葆恂2通5页、汪鸣銮1通2页、那桐1通2页、张謇1通1页。
按语:戴鸿慈信中言“江南赖公保障”,可知此信作于端方由两江总督调任直隶总督之前,即1909年1月24日。如此,则信中谈到“项城退后,朝局如常”尚在袁世凯被解职之初。
周馥二通约作于周馥两广总督任内,即1906至1907年。1906年7月,周馥以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调任闽浙总督,旋即上谕补调两广总督。同年12月初,萍浏醴起义爆发。时任两江总督的端方在接到军机处电报后即派曾在江西统兵、熟悉萍乡一带情况的统制官徐绍桢遵陆前进,相机堵剿。及至写信之时,“萍乡匪徒四窜”,“长江一带未可一日松劲”。同样在此时,以孙中山为领导的反清革命团体在粤活动愈发频繁,周馥“奉旨严拏逆党”,即信中所及“港澳盗会各匪出没无常,月擒数百杀之,亦不知惧,孙汶余党间在其中”。及至1907年,朝中传闻“某枢奏广东匪多,周某年衰,恐精力不及,可以某某代之”,未久周馥回籍就医,端方继其任。
俞廉三信中,屡及资政院,其作为未来设立议会的准备,系清末预备立宪一项最重要的内容,初由1906年考政回国的端方奏议。经庆亲王奕劻等支持,清廷于1907年8月下诏设立资政院,并任命溥伦为总裁,会同军机大臣拟定院章。信中述及“资政院规章初因伦贝子东渡稍稽……近甫开议……因是日庆邸未到,故未能定议,大约年内外必可发表也”。查资政院院章在1908年公布,结合李经羲1907年病免,则此信当作于1908年农历新年左右。所及馆指修订法律馆。清末官制改革后,刑部改为法部,刑部律例馆改名法律馆,两处仍由原刑部侍郎沈家本兼管。后因沈家本改任大理院正卿,法部无职,法律馆便失去依恃。1907 年,沈家本、俞廉三联名上疏奏请重组修订法律馆,其陈述理由有“参考各国成法必先调查也”,以是俞氏信中提及“馆员多取材法部大理院,慎选东西洋毕业学生”,并称“惟有率同奉派外员勤加讨论,或者与邻邦法典不致显相刺谬耳”。
张謇信中所及“合议会议”,或指预备立宪公会。预备立宪公会系清末成立最早、规模最大、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立宪团体。1905年,清政府为缓和时局,被迫接受张謇等人的建议,派端方等五大臣出国考察宪政,并与次年6月宣布“预备仿行宪政”。张謇大受鼓舞,遂联合江浙闽三省商学两界二百余人在上海成立预备立宪公会,拥护清政府“预备立宪”。据《张謇日记》,1906年,张氏与郑孝胥合议预备立宪公会的章程。
那桐信中提及“外部备员,毫无建树,东事益迫,日见其难”,当指日本在东三省的侵略进逼态势。信中有“湘疆虽要,然地小不足以回旋,两江一席,舍公其谁耶?”之言,可知其时端方仍在湘任。查端方于1904年移抚湖南,1906年乃继周馥两江总督任,故此信约作于1906年前后。
李葆恂二通,高度评价曹望憘拓片,谓“其画象当为北碑之冠,书法则《刁遵》《崔敬邕》之流亚也”,且得知该“原石出售”,颇“为之动心”。该石曾由陈介祺旧藏,1921年被售予法国巴黎博物馆。
ZHANG JIAN, WANG MINGLUAN, DAI HONGCI, ZHOU FU, NA TONG, YU LIANSAN AND LI BAOXUN IMPORTANT LETTERS
Ink on paper, album (twenty-four pages)
Note: Dedicated to Duan Fang.
32×18cm(册页尺寸)
RMB: 50,000-70,000
作者简介:1. 张謇(1853~1926),字季直,号啬翁,别署啬庵、处默、烟波钓叟,江苏南通人。光绪二十年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擅书法,学颜、欧。中日甲午战争爆发,曾劾李鸿章妥协。后返里兴办实业。辛亥革命时期曾任南京临时政府实业总长、北京政府农商总长。
2. 汪鸣銮(1839~1907),字柳门,号郋亭,室名能自强斋、万宜楼,浙江杭州人。同治四年进士。累官吏部侍郎。因反对慈禧太后干政被革职。主讲杭州诂经书院。精小学。夫人为吴大澂之妹。
3. 戴鸿慈(1853~1910),字光孺,号少怀,晚号毅庵,广东广州府南海县(今佛山市南海区)人。清末出国考察五大臣之一,近代中国第一位司法部长。戴鸿慈身历咸丰、同治、光绪、宣统四朝,官至礼部尚书、法部尚书、军机大臣、协办大学士,正一品官阶,是清末一品重臣,是清朝二百多年广东省籍任职最高的官员。
4. 俞廉三(1841~1912),字廙轩,又作廙仙,浙江绍兴人。初任翼宁道员,后任湖南按察使、巡抚,山西布政使。曾襄助陈宝箴推行新政。
5. 周馥(1837~1921),字玉山,号兰溪,谥悫慎,安徽建德(今东至)人,清末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甲午战争时为前敌营务处总理,后期洋务运动实际上的操盘手。其子周学熙为山东大学堂首任校长,其女嫁给袁世凯的八儿子袁克珍。李鸿章幕僚,曾积极筹划建立北洋海军事宜,与丁汝昌等议定北洋海军章程,创办中国第一所武备学堂天津武备学堂等。
6. 叶赫那拉·那桐(1856~1925),字琴轩,一字凤楼,叶赫那拉氏,满洲镶黄旗人,晚清“旗下三才子”之一,户部尚书、外务部尚书、总理衙门大臣、军机大臣、内阁协理大臣等。八国联军侵华,充任留京办事大臣,随奕劻、李鸿章与联军议和,签订《辛丑条约》。另曾为清华大学题名“清华园”。著有《那桐日记》。
7. 李葆恂(1859~1915),原名恂,字宝卿,号文石,又号猛盦,别号红螺山人,辽宁义县人。辛亥后改名理,字寒石、号凫翁,孤笑老人,室名有益无益斋、红螺山馆,官江苏候补道。精鉴别,为端方所重。工诗善画,著有《海琳所见书画录》。
上款简介:端方(1861~1911),姓托忒克,满洲正白旗人,亦署浭阳(今河北丰润)人,寄籍嘉兴。本汉人,姓陶,字午桥,号午亭、陶斋,别号浭阳渔父,室名归来庵、四钟山房,谥号忠敏。官至直隶总督。工书法,精鉴赏,富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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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估价:50,000 - 70,000 人民币 起拍价格:50,000 人民币  买家佣金: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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