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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翼先 撰 新疆条例说略 二卷
上海
2023年05月14日 开拍
拍品描述
尺寸:26*16cm
质地墨色:白纸
其他描述:清

清嘉庆十七年邻鸿书屋刻本

1函2册

提要:清吴翼先编,赵锦堂参订。有乾隆六十年(1795年)朱晋阶味涂书屋刊本。吴翼先,生卒年不详。字衣谷,山东济宁人,游幕于浙西、粤东、秦、豫等地多年。是书以乾隆朝充发新疆之律,辑《大清律例》中有关新疆的条例而成。卷上为停发新疆、应发新疆、耐定仍发新疆、新疆改遗内地条例,详细记录了不同情形下的处置方法。卷下为发遗新疆及改遗人犯的处分方法,包括发遗新疆及改遗人犯分别老疾、发遗新疆及改遗人犯分别刺字、发遭新疆及改遗人犯分别当差为奴、发新疆及改遗人犯隆冬盛暑分别停遗等内容。以事类分条,并逐条加以按语,是研究清代新疆遣犯的重要资料。此书传本极罕,公藏查阅仅北图有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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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信息

拍品估价:8,000 - 12,000 人民币 起拍价格:8,000 人民币  买家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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