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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楚生(1906~1965) 致莫福枝、方西有关删改《南海潮》镜头的信札三通
浙江
07月12日 上午10点30分 开拍 /7天17小时
拍品描述
2531
蔡楚生(1906~1965) 致莫福枝、方西有关删改《南海潮》镜头的信札三通
信笺 三通九页(带信封二枚)
1964年4月15、20日作
说明:莫福枝、方西、刘欣上款。莫、方,分别为时任珠江电影制片厂厂长、副厂长。
此为蔡楚生有关《南海潮》镜头删改的信札三通,均作于1964年4月,涉及陈荒煤。
信札写作时,蔡楚生编导的《南海潮(上集)》已在全国范围内上映并获得巨大成功。查《蔡楚生文集》,1962年3月17日,有“上午刘欣、姜二同志来,谈珠影情况和《南海潮》下集事”的记载。
《南海潮》是蔡楚生在新中国成立后亲自编导的惟一一部影片。该片原拟分为《渔乡儿女斗争史》和《天涯海角恩仇记》两集,通过高度的艺术概括,反映从大革命时代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这一漫长的历史阶段里,广东沿海渔民的斗争生活。1963年,影片上集完成后,一经上映就受到广大观众的热烈欢迎,在第三届大众电影百花奖中获得七项大奖。但当时的专业评审认为该片艺术手法陈旧、品位不够,并有“陈荒煤同志和一些观众,都觉得我们把猫仔写得太懂事了,最好能删去”。令人遗憾的是,因为一些原因,直至蔡氏逝世,《南海潮》下集都未能完成拍摄。
珠江电影制片厂,是新中国七大电影制片厂之一。1958年,蔡楚生亲自到新建立的珠江电影制片厂主持《南海潮》的编导工作。这部影片是在他抗战时写的电影剧本《南海风云》的基础上,和陈残云、王为一等共同进行再创作的。
CAI CHUSHENG AUTOGRAPH LETTERS SIGNED TO MO FUZHI AND FANG XI ABOUT CHANGING AND DELETING SHOTS OF NAN HAI CHAO
Nine pages
Dated April 15 and April 20, 1964
Note: Dedicated to Mo Fuzhi, Fang Xi and Liu Xin. Mo and Fang were the director and deputy director of Pearl River Film Studio.
28.5×19.5cm×8 10.5×9cm
RMB: 10,000-20,000
作者简介:蔡楚生(1906~1965),广东潮阳人,生于上海。著名导演。曾任文化部电影局艺术委员会主任和电影局副局长、中国电影工作者协会主席、中国文联副主席等职。曾获莫斯科电影节“荣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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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估价:10,000 - 20,000 人民币 起拍价格:10,000 人民币  买家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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