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金 农(1687~1763) 致方辅有关拟定墨名的重要信札 纸本 镜片 识文:午前有俗客见过,说俗话,不敢奉攀文驾。午后请先生到小寓,作半日谈。数日内考定造墨嘉名,颇可资君子之用,相顾时共斟酌之。将来制作,突过程方矣,并可以上献天子也。率布,不一。七十五叟金农顿首,密庵良友。二十二日。 说明:方辅上款。 此为金农致方辅有关代拟定墨名的信札,书于乾隆二十六年(1761),时金农七十五岁(去世前两年),寓扬州。信中,金农邀请好友方辅午后到寓所长谈,商议墨品名字,并称赞其造墨技艺,认为其技艺可超过程君房、方于鲁等名家,甚至可以作为贡品,进献给天子。 本札不仅是书画家参与文房设计的重要见证,更彰显了清代艺术家深度参与匠人制作进程的态度与实践,打破了“文人主赏、匠人主造”的传统桎梏,为研究乾隆年间扬州文人圈的交游细节、文房用品的制作理念、文人审美与手工技艺的融合路径提供了极为珍贵的第一手文献。 方辅与金农关系密切,其在扬州开设“茹古斋”制墨,又设“蓝云阁”经营书画。金农大量作品经由其代售,二人既是文友,也是长期商业合作伙伴。 本札中“考定造墨嘉名”,正是金农为方辅墨品亲自构思雅号、撰写铭文的见证,以文名助墨名,形成了典型的扬州文人商业合作模式。现考金农定制并题名的墨有:①五百斤油:此为金农最著名的自用墨。“五百斤油” 非实指用料,而是形容墨质精纯、胶重烟细、色泽浓黑如漆,是金农书写 “漆书” 的专用墨。②开天容:此为“茹古斋”招牌墨品,由金农参与定名、题铭。在乾隆年间的扬州艺林极负盛名,品质与曹素功、汪近圣等名家相匹敌。③古隃麋:此为方辅按金农要求定制的系列古式墨。 而札中“将来制作,突过程方矣,并可以上献天子也”一句,更是表达了金农对方辅所制墨的赞赏与推崇。 JIN NONG LETTER TO FANG FU Ink on paper, mounted Note: Dedicated to Fang Fu. 20.5×16.5cm RMB: 60,000-100,000 本拍品处于保税状态下,无法在拍卖现场提货。详情请见《拍卖规则》。 The lot is under the bonded status and cannot be collected on-site at the auction. Please refer to CONDITIONS OF BUSINESS for 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