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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绪 广西梧州府文庙祭器铜簋
广东
12月26日 上午10点 开拍 /9天18小时
拍品描述
规格:H: 18 cm?D: 16 cm
铭文:“大清光绪二年丙子二月知梧州府事徐延旭捐制”
参考:民国《桂平县志》卷二十一《徐延旭传》,民国九年铅印本
这件铜簋是清代地方文庙祭祀体系的重要实物遗存,兼具礼制价值与史料意义。其铭文“大清光绪二年丙子二月知梧州府事徐延旭捐制”,为其断代、归属及历史背景提供了明确佐证。
铜簋作为传统礼器,自商周起便是祭祀中盛放黍稷的核心器物,文庙中陈设铜簋,是遵循“祭器如仪”的儒家礼制,彰显对孔子及儒学的尊崇。此器为光绪二年(1876年)所制,正值晚清儒学仍为社会核心意识形态的时期,地方官主导捐制祭器成为维系文庙功能的重要方式。
徐延旭,清末将领。山东临清人。字晓山。咸丰进士。先后任知县、知府、道员等官。1882年,升任广西布政使。次年三月受命与广西提督黄桂兰等筹办中越边防。同年任广西巡抚,驻军越南谅山,为东线清军北宁前敌指挥,著有《越南辑略》。光绪二年,时任梧州府知府,其个人捐制行为不仅是履职中的文化责任,更体现了清代地方官员“以儒治民”的执政理念。铭文书法规整,兼具官方文书的庄重与实用性,是清代地方行政与礼制结合的直接印记。
从文物价值来看,该铜簋填补了梧州府晚清文庙祭器的实物空白,为研究清代广西地区文庙礼制传承、地方官员施政举措提供了可靠物证。相较于宫廷祭器的繁复,此器更侧重实用与庄重,反映了地方祭器的典型风格,是清代礼器制度在地方层面具体实践的生动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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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估价:30,000 - 50,000 人民币 起拍价格:30,000 人民币  买家佣金: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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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辰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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