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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乾隆 佛山同知颁布木斗
广东
12月26日 下午1点 开拍 /10天3小时
拍品描述
规格:21.5×21.5×15.5 cm.
款识中的“佛山分府”,指的是雍正十三年(17356)设置,专门分管佛山镇的地方官职——“佛山同知”。同知是知府的属官,故又称“分府”,正五品,级别在南海知县之上。 佛山自明代景泰年间起逐渐崛起,到清代更加繁荣,成为岭南一大都会,与景德镇、汉口、朱仙三镇并称“天下四大名镇”。随着人口增多,社会问题也日益复杂,当时南海县治所在广州城,对佛山管理有鞭长莫及之势。为加强管理,雍正十一年(1733年),清政府决定设立佛山同知。佛山同知的设立,佛山同知的设立提高了佛山的行政地位,加强了对佛山市场和社会的管理,对佛山的繁荣昌盛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款识:“照依部颁斗升制造较准,奉佛山分府,乾隆三十六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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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信息

拍品估价:3,000 - 5,000 人民币 起拍价格:3,000 人民币  买家佣金: 15.00%

拍卖公司

广东德辰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6号军工大楼(西楼)四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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