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潘祖荫(1830~1890) 致彭祖贤有关禁烟及废除八股的信札 信笺 一通四页 识文:弟意处目今时势,弟一以不扰及便民为止,若城中则异是,盖其奢靡非一端,诲淫诲盗非一端,若借此以罚,则总董从此多一利薮,不若听民之自禁耳。譬如人家不肖子弟,吾能管之乎。再托人,不过令吾多一暱友耳。且人何必恕于其子弟而苛责于民,若以为禁烟厚于民也,又何必薄于其子弟而厚于民也乎。吾所不解。可以言真,公事则非也。源本之论(源本必先废八股,人始能读书作好人)亦然也,病甚狂言。即覆知无吾兄大人。弟荫顿首。 说明:彭祖贤上款。 此为潘祖荫有关禁烟及废除八股的信札,花笺。在信中,潘以为救治清政府的根本之策在于废八股,至于禁菸,则不主张严厉禁烟,以为当“以不扰及便民为止”。 PAN ZUYIN AUTOGRAPH LETTER SIGNED TO PENG ZUXIAN ABOUT PROHIBITING OPIUM AND ABOLISHING EIGHT-PART ESSAY Four pages Note: Dedicated to Peng Zuxian. 24.5×16.5cm×4 RMB: 5,000-8,000 作者简介:潘祖荫(1830~1890),字伯寅,又字东镛、凤笙,号郑盦,又号龟盦、龙威洞天主,室名八囍斋、功顺堂、滂喜斋、汉学居、攀古楼、八求精舍、芬陀利室、龙威洞天、二十钟山房,谥文勤,江苏省苏州府吴县人。咸丰二年探花,授编修,累迁侍讲学士。官至工部尚书,军机大臣,加太子太保衔。富收藏,善书法。 上款简介:彭祖贤(1819~1885),字兰耆,号芍庭、知无,彭蕴章四子,长洲(今江苏苏州)人。咸丰五年举人,官至顺天府尹,光绪四年授江西布政使,擢湖北巡抚,权湖广督篆而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