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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十年敕命
广东 北京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开拍
拍品描述
尺寸 39×112.5cm
题识 钤印:广运之宝 款识:明永乐内府写本
拍品描述 水墨手绘金龙笺 镜片 提要:此件永乐十年敕谕名为“敕高僧领占扎等,今赐尔等茶,已敕户部于所司支给,尔等就彼领之,故敕。”其内容是赏赐领占扎等茶叶的敕谕,由汉藏两种文字书写,用“内造金龙笺”,钤“广运之宝”。 领占扎之名见于《西番译语》来文十七,文称“乌思藏辅教王差使臣都纲沙加星吉等奏:上位金体安然,圣意公平,无间遐迩,我乌思藏僧俗人等,时常祝延圣寿万万岁。今赴京进贡,望朝廷可怜见,给予全赏赐。都纲沙加星吉乞与禅师职事领占扎、远丹罗竹二人乞与都纲职事便益。”其余资料无考。明代茶马贸易体制确立,洪武初,规定河州地区茶马比价:“凡上马每匹四十斤,中马三十斤,下马二十斤。”洪武中期“上马给茶八十斤,中马六十斤,下马四十斤”,这种情况发展到永乐时期则更甚。该敕中赐领占扎茶巴500斤,在当时已属于非常贵重的赏赐。 据社科院历史所明史研究室陈时龙先生《明代的敕和敕谕》考证,明代帝王所颁与“敕”有关的文书有三种:一为敕命,即官员考满封赠父母、祖父母及妻子的文书,一般六品及以下官员为敕命,以“奉天承运皇帝敕曰”起首,其载体多为缣帛,有编号,署“某字多少号”,押“广运之宝”半印,因为一般为家族荣光,保存量大;一为敕,即任命或差遣官员时用以规定其职权范围的文书,识以“广运之宝”,以龙文缘边黄纸书,由于任毕缴进,现存量少;一为敕谕,用于赏赐、优奖、戒饬、准许承袭、约束与保护等一般性事务,载体或为金龙笺,或为龙文缘边黄纸,或为其他纸张,识“敕命之宝”或“广运之宝”,现存十份左右。此件永乐十年敕谕存首尾完整一卷,是目前存世第二件永乐年敕谕,也是赏赐边疆僧人年份最早的敕谕,对研究僧官制度以及明朝时期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关系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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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信息

拍品估价:250,000 - 300,000 人民币 起拍价格:250,000 人民币  买家佣金: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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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艺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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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20-8730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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