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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弘治 黄釉盘
广东
2024年10月19日 开拍
拍品描述
尺寸:D:17.5cm
品相:口沿掉粘及冲线
本品敞口,弧腹,下承圈足,胎体轻薄,精巧玲珑,内外壁遍施娇黄釉,釉色匀净淡雅,黄润明洁,娇嫩晶莹,赏心悦目,不负弘治娇黄釉之盛名。外底施白釉,釉下青花书“大明弘治年制”六字双行楷书款,是标准的弘治官窑款识。 黄釉是以铁为呈色剂的低温铅釉,创烧于明初景德镇窑,在官窑中占有重要地位。自明初以来,色地釉瓷便被皇家以法典的形式确定为御用瓷,严禁民间使用。《明英宗实录》卷一六一中有记载,正统十一年(1446年)曾下令“禁江西饶州府私造黄、紫、红、绿、蓝、白地青花瓷器……首犯凌迟处死,籍其家资,丁男充军边卫,知而不告者,连坐。”尤其是黄釉瓷,因“黄”与“皇”谐音,被宫廷垄断,成为皇家尊贵身份的象征。黄釉烧制技术,至弘治时期才臻于成熟,弘治黄釉器成品胎白质细,较宣德黄釉更为细润,较成化更深厚,而比正德又浅淡,为明代黄釉瓷器典范代表。同时,因这种黄釉是以浇釉的方式浇在瓷胎上,又称“浇黄”,又因为其色淡雅娇嫩,光润如鸡油,故亦称“娇黄”。 中国国家博物馆,故宫博物院,天津博物馆等所藏皆可作参考对比。此外,弘治皇帝当政十八年,经常“禁内府加派供御物料”、“减供御物品”、“罢营造器物”、“减光禄寺供应”等,其中瓷器一项亦然,前后六次罢免烧造、召回督造内官,减烧、蠲免的事例也时有出现。故弘治一朝存世作品甚鲜,更显本品之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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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估价:50,000 - 80,000 人民币 起拍价格:50,000 人民币  买家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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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花地艺拍文化艺术品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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